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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宛政[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3-08
【实施时间】 2010-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1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第二批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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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是:完成搬迁方案和搬迁计划制定,分批次组织移民搬迁;完成移民学生转学、教师安置、移民户籍及党、团等关系迁移;完成军烈属、五保户、农村低保、新农合、后期扶持等有关手续的接转工作,确保各项惠农政策不因移民搬迁而中断。
  (六)生产安置阶段:2011年5月1日-6月10日
  主要任务是:完成分村承包土地人口花名册提交工作;签订生产用地协议,划拨到移民村;完成移民生产用地整理和水利设施配套;生产用地全部分配到户。
  (七)移民培训阶段:2011年6月1日-9月30日
  主要任务是:完成移民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完成种植、养殖、务工等方面的生产技能和劳动技能培训。
  (八)库底清理阶段:2011年9月1日-9月30日
  主要任务是:完成库区建筑物清理、林木清理、卫生清理等库底清理工作。
  
  四、责任分工及时间要求
  (一)迁出地主要任务
  2010年3月15日前,完成移民人口与公安户籍核对工作,完成库区规划方案确定,落实分户移民安置去向;3月20日前,完成库区乡镇和移民村干部对安置点的考察,组建移民迁建组织;3月31日前,组织移民迁建组织对安置点的考察,签订移民安置对接承诺书;4月10日前,组织完成移民分户和建房户数确认;4月20日前,完成移民村对安置点平面布局确认;5月31日前,组织完成移民建房一、二层和户型确认,配合完成移民建房、公益设施招标和合同签订;7月10日前,完成移民建房差价款收缴;7月31日前,完成库区债权债务处理、集体财产分割;8月31日前,完成移民宅基地分配到户;10月30日前,配合迁入地完成移民新村建设;2011年2月28日前,制定移民搬迁运输方案,完成移民人口(含特殊人口)和其他搬迁人口的复核确认,登记造册并提交迁入地县级移民部门;完成临时道路、停车场修建;2011年4月30日前,配合迁入地分批次组织移民搬迁;办理各种手续移交和转接;配合迁入地完成移民学生入学和教师安置;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库底清理工作。
  (二)迁入地主要任务
  2010年3月20日前,完成安置点的优化整合和包装宣传;3月31日前,配合迁出地组织移民迁建组织完成移民安置对接承诺书的签订;4月20日前,组织完成移民村对安置点平面布局确认,配合完成安置点1?500地形图测绘、地质鉴定、水质检验等;5月10日前,组织完成移民建房户型设计、价格测算;5月31日前,完成移民建设用地征收、勘测定界、地面附属物清理和场地平整等工作;完成10kv输电线路、变电台区、临时供电线路建设;完成供水机井、临时供水设施建设及临时道路建设;配合完成移民建房一、二层确认,完成移民建房、公益设施招标和合同签订;完成迁建组织和移民建房施工企业进驻;8月31日前,移民房屋主体一层封顶;10月31日前,完成移民房屋主体工程;12月31日前,完成移民房屋室内外粉刷、门窗和入户水电安装;完成移民新村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2月28日前,完成移民搬迁方案和搬迁计划制定;4月30日前,签订生产用地划拨协议,完成移民学生转学、入学各项准备工作,分批次完成移民搬迁任务;5月31日前完成生产用地划拨;6月10前完成生产用地分配到户;9月30日前,完成种植、养殖、务工等方面的劳动生产技能培训;完成移民各种档案转接;完成移民人口变动复核工作;做好移民搬迁各项后续稳定工作。
  (三)市直有关单位主要任务
  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组织做好包乡联村工作。同时,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把本单位本部门承担的对口帮扶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一个移民村和具体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是南阳市事关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是我市移民安置工作的关键年、攻坚年,移民安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强度空前。既要完成市内第一批3.8万人的安置任务,还要启动并基本完成市内第二批5.6万人的安置工作,还要组织外迁2.7万移民迁安工作,还有试点后续发展稳定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各有关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市移民安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将丹江口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有移民安置任务的县市区,要加强和完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部政委和指挥长的移民安置指挥机构;每个移民安置点的新村建设都要明确一名县处级领导分包。各县市区移民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加强移民干部队伍,确保移民工作需要。各包乡联村市直单位、移民迁安地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当地和部门实际,成立或加强各自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将移民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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