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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宛政[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3-08
【实施时间】 2010-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1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第二批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部门联动,落实政策
  移民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是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市发改、财政、农业、水利、建设、交通、教育、公安、卫生、民政、国土等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发挥好各自优势,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为库区移民迁安创造条件、营造环境,形成合力。要按照《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豫文〔2009〕1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新村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09〕11号)及《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宛发〔2009〕20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不折不扣、不突不破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优惠政策及帮扶措施的落实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一、二批移民安置工作,有关县市区要根据任务大小专列工作经费,按每安置一个移民财政安排工作经费500元列入财政预算,为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创造条件、提供保证。
  (三)强化宣传,做好培训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等媒体和手段,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移民群众的关心关怀,宣传移民政策,宣传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库区移民舍小家为国家的牺牲精神和安置点广大群众支持移民、服务移民的奉献精神,宣传移民工作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为第一批移民搬迁安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强移民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认真总结推广移民试点和第一批移民安置的好经验好做法,让广大移民干部尽快熟悉移民情况,了解移民政策,掌握方法步骤,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加快推进第一批移民安置工作。
  (四)加强监督,强化管理
  要按照《南阳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南阳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新村建设管理办法》、《南阳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南阳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行政效能问责和案件查处联席会议制度》和《南阳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指挥部令》的规定,对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度、建房质量与安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招投标管理、优惠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和考核。对没有完成移民工作目标帮扶任务的乡镇、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取消一切评先资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三年内不得提拔;有失职、渎职或重大决策失误、截流挪用移民资金等重大问题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按照《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健全工程招投标、监督监察、财务审计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移民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搞好信访,维护稳定
  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移民信访稳定工作。要牢固树立和谐移民的理念,既要引导群众端正思想,顾全大局,又要维护好、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定期认真开展库区、移民安置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化解影响稳定的矛头和隐患。对移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稳妥处理,符合政策的要及时解决;超越政策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教育说服工作。要严明政策纪律、宣传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加强绩效监督,完善应急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努力实现和谐移民、和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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