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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渝建发[2010]39号
【颁布时间】 2010-03-11
【实施时间】 2010-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2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2010年建设科技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2010年是“十一五”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的奠基之年。全年建设科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个重庆”建设、落实国务院三号文件和提高行业技术水平,树立开放意识、创新意识、市场意识和人才意识,努力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服务行业发展、服务城市建设、服务城乡统筹、服务建设系统行政职能转变。为做好2010年全市建设科技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推进多层次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加速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一)以惠农工程为重点,着力推进农民工转移培训。积极探索农民工培训的新模式,加强培训监管,规范培训行为,严格考核鉴定,提高培训质量。通过农民工夜校,培训机构与劳务企业合作等方式,开展技能提升活动,切实提高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和稳定就业能力。坚持惠农工程培训、鉴定、就业指导免费,确保2万名农村劳动力进入建设行业稳定就业,努力把惠农工程打造成品牌工程、民心工程和廉洁工程。
  (二)全面推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统考改革。针对行业人才需求,研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岗位设置体系。扩大“2+1”统考岗位的范围,更加注重考察现场综合管理能力。强化和规范双证制院校职业能力培养,探讨双证制院校统考模式改革。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拓宽专业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三)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相关行为的规定,防止“乱收费、乱办班、乱发证”行为发生。开展培训机构质量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提出整改要求、暂停培训、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培训资格。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着力打造一批品牌教育培训机构。
  (四)强化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研究各类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问题,把专业知识、理论更新制度化、规范化。
  (五)结合实际和行业发展特点,制定我市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明确今后五年教育培训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二、着力组织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的实施,提升建设科技水平
  (一)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围绕建设工作重点、城乡统筹建设和“五个重庆”建设,强化科技工作的前瞻性,推进行业发展重大课题实施,整合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动员行业各方力量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升建设行业科技水平。
  (二)发挥重点科研项目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重庆市的科技资源,继续做好2010年建设科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国家和重庆市的重大科技专项以及我委科技重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目按时完成和成果质量。
  (三)建立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制定“建设行业创新型企业评选标准”,分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型单位(企业)评选,并把科技创新纳入企业资质年检、资质评选的重要内容。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引导、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帮扶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建立行业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技术创新的自觉性,带动更大的社会资金投入科研,逐步打造创新型行业。
  (四)加快推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和工程中心的作用,探索科研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孵化、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
  (五)加强科技纵横双向合作。加强与建设部、市科研管理机构的合作,多出优秀成果,提升建设科技影响力,并力争获得国家和市政府奖项;加强与国际机构的合作,借鉴国外的建设管理办法,提升建设科技国际化水平,顺应重庆当前发展的需要。
  
  三、着力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保障工程建设标准的有效执行
  (一)修订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以专业学科为基础,充分发挥全行业的积极性,分类对原标准体系表进行修订。根据行业需求,新增加“建筑节能类”、“村镇建设类”、“建筑维护加固与房地产类”、“建设行业信息化类”和“市容环境卫生类”,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制定的指导。
  (二)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工作。结合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按照“急需先编”的原则,统一立项,统一计划,组织制订(修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严格标准编制程序,把好标准编制的“四个阶段(准备阶段、征求意见阶段、送审阶段、批准发布阶段)、五个环节(标准立项环节、编制大纲环节、意见处理环节、专家论证环节、报批环节)”,提高标准编制水平,确保标准的先进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校、行业企业参与编写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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