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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基[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3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整合课程改革表彰项目的通知

[接上页]
2.首页不编页码。首页的内容为:编号,文章题目,内容提要,主题词,单位,姓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首页只需一份,由区县教科所按顺序打捆。
  3.编页码的第一页的内容为:编号,文章题目,内容提要,主题词,正文。正文一律用小四号宋体,行距22磅,b5纸打印,一式3份。参评论文一律左上角装订。由区县教科所统一编号并按由上至下递增顺序分三份分别打捆。
  4.编号方法:每区编号前加一字头,如东城区义务教育论文第1号为:东-001(超过一千篇为0001);高中教育论文第1号为:g东-001。
  5.每人仅限交一篇文章(包括以第一作者署名的合作论文)。
  6.已发表或曾参评并获奖的论文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7.所有论文由区县教科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北京教科院基教所秘书室(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5号,联系电话:84654574,84635983),所交材料包括:三份论文(每份论文分别打捆)和一份首页,目录只交excel格式的电子稿,目录样式如下:
  区第 * 届课改征文目录
  联系人:  电话:
  
  

编号

姓名

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论文题目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蒲阳 刘永玲 李嘉宾
  联系电话: 84635983 84654574 (传真)
  电子邮箱:jijiaosuo@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5号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101
  附件:
  
  
北京市基础教育优秀课程改革论文选题指南
  

  
  一、课程开发与实践探索
  1.普通高中选修课、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2.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3.技术课程(劳动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综合课程(科学、历史与社会、艺术等)的实施
  4.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二、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
  1.教学设计、教材使用、教学组织形式的研究与实践
  2.学生学习方式、学生学习任务(含作业)设计与指导的研究与实践
  3.教学过程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4.实验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三、德育研究与实践探索
  1.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的实施
  2.各学科教学渗透德育的研究与实践
  3.德育中整合专题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四、考试评价改革研究与实践探索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与实施
  2.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保障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3.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4.中小学教师发展性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五、教学研究机制创新的研究与实践探索
  1.教学研究制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2.提升教学研究队伍专业能力的研究与实践
  3.教学研究方式变革的研究与实践
  
  六、教学资源开发、共享研究与实践探索
  1.建立教学资源开发、共享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2.中小学校有效使用教学资源的研究与实践
  3.中小学虚拟课堂的研究与实践
  附件4:
  
  
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学生观和评价观,发挥评价对学生发展的积极作用,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目的与任务
  (一)促进区县、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扎实推进,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核心业务。
  (二)促进广大教师转变学生评价的行为和方式,树立正确的评价观,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全体干部、教师的职务行为,促进教师的发展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调动区县、学校和个人的积极性,以树立典型并推广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成功经验。
  
  二、评选组织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市基教所”)在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三、评选程序
  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由各区县教委业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申报和初选,并集中向市基教所推荐;市基教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程序如下:
  (一)各区县教委业务部门具体实施,根据《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制定本区县评选工作办法和要求,负责组织,并开展区域内初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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