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基[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3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和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

[接上页]

  (5)教师队伍建设措施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显著提高。
  
  (6)课程整体建设的示范辐射作用显著,在推动本地区课程改革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3.评选材料
  
  参评单位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如下材料:
  
  (1)课程方案(含课程建设指导思想、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实施、课程管理、保障措施等);
  
  (2)课程目录;
  
  (3)课程建设与管理制度(只提供富有特色或创新的部分);
  
  (4)课程实践总结(含课程建设背景、实施过程、实施方法、实施效果、课程特色等);
  
  (5)上年度单位在北京市基础教育优秀课程改革论文评选和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优秀课堂教学设计评选中所获得成果情况;
  
  (6)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申请表。
  
  (二)参评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优秀成果的基本要求
  
  1.评选范围
  
  从事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的区县教科研部门、各中小学校及学校下属的相关处室在课程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主要有两类:
  
  (1)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的固化成果;
  
  (2)课程建设与管理、课程资源有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经验案例,突出以课程整体建设为核心,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专题教育、区县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在开发与整合、实施与管理、监控与评价以及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典型案例等。
  
  2.评选材料
  
  参评单位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如下材料:
  
  (1)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优秀成果申请表
  
  (2)成果及目录
  
  (3)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的固化成果。
  
  (4)课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经验案例,需提交成果总结(包括:基本背景、实践过程、实践效果、成果特色与创新等)。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舟 暴生君 李群
  
  联系电话:8807760288077601(传真)
  
  电子邮箱: chengzh60@sina.com
  
  baoxingrui4993@sina.com
  
  liqunbj2008@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21号北京中核宾馆601、602室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100045
  
  表1:
  
  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申请表
  
  

区县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按照参评要求简要填写,突出特色,详细材料可另附件)

单位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

教委

业务

部门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是否获得过市级课改先进单位、地方校本课程先进(优秀)单位称号)


  
  表2:
  
  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优秀成果申请表
  
  

区县

 

所在单位

 

(盖章)

第一负责人

 

联系电话

 

 

 

 

 

 

 

(按照参评要求简要填写,突出特色,详细材料可另附件)

 

单位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

教委

业务

部门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成果是否公开发表,获得过区级以上单位奖励。)


  
  表3:
  
  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优秀单位
  
  选送情况一览表
  
  区(县):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email:
  
  

编号

选送单位(全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电话

email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备注:此表根据实际报送需要可以加页。
  
  表4:
  
  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成果
  
  选送情况一览表
  
  区(县):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email:
  
  

编号

负责人所在单位(全称)

负责人姓名

成果题目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备注:此表根据实际报送需要可以加页。
  
  附件2:
  
  
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师优秀课堂教学设计
  
  征集与评选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引导教师进一步学习新课程理念,转变教育观念,积极探索新课程教学的途径和方法,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继续开展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师优秀课堂教学设计征集和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目的与任务
  
  (一)帮助教师对课堂教学进行研究和反思,促进各学科教师在新课程的实践中,研究新课程、探索新模式,推动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的发展。
  
  (二)引导教师从以往单一的教案撰写转变为进行有意识的教学设计活动,通过教学设计研究,对教学进程进行动态调整,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讨,进一步深化在课堂教学各关键环节有效设计的研究,推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不同教学风格的教学课例和案例,指导教师教学实践探索。
  
  (四)征集、评选出一批国家、地方、校本课程优秀课堂教学设计,促进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和专业化发展。
  
  二、评选组织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基教研中心”)在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师优秀课堂教学设计征集和评选工作。
  
  三、评选程序
  
  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师优秀课堂教学设计征集和评选,由各区县教委业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申报和初选,并集中向市基教研中心推荐;市基教研中心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程序如下:
  
  (一)各区县教研部门以学科为单位进行初评;各学科评选出优秀教学设计上交北京教科院基教研中心各学科教研室。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