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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办[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5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河北省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河北省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河北省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解决社会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以纠风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落实《河北省民主评议工作规范》。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干部群众热情参与民主评议活动,积极规范民主评议办法,利用现代技术推进科学评议,高标准地完成群众问卷评议工作。加强民主评议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公信力。
  
  积极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推动热线节目向县级延伸,完善创新热线节目形式,建立“三网”(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互动、三级(省、市、县)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热线节目考核规定,提高节目质量,更加广泛地吸引人民群众参与热线活动。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级参评系统和行业要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关切,推动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保障性政策措施落实。广泛开展“下基层解难题送温暖”活动,深入开展评议基层站所、评议中层干部、评议重点科室、评议医院和学校等活动,为群众、为基层、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坚决落实“十个严禁”,认真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铺张浪费”等行为,认真“治懒治庸”,坚决查究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全面建立健全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认真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继续加强对“三农”资金的监管,促进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财政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及检查,摸清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确保各项惠农资金专款专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建材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认真治理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问题;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完善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治理面向企业的乱收费和各种摊派,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收费减免政策,严禁变换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项目继续收费,严禁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优惠政策;清理不符合或限制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重点清理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和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建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
  
  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减轻基层负担。严格控制和规范政府机关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决撤销铺张浪费、华而不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政府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严格管理和规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对社会团体、中介组织、企业或民间组织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要做到政府机关不参与、财政不出资、领导干部不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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