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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0]9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6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本市农业旅游景点管理和农家乐安保管控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农委:
  
  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是上海人民向全国和世界做出的承诺,也是每个上海市民的责任。为更好地服务上海世博会,保障平安办博,促进本市农业旅游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市世博安保社控有关文件要求,现就上海世博会期间加强本市农业旅游景点管理及农家乐安保管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把好景点开业关
  
  1、本市农业旅游开业景点内容和对外接待宣传必须名符其实。本市农业旅游景点,特指在本市建设的,以当地特色农业为主要载体,融合农村文化、民俗民风、村容村貌资源开发建设形成的农业观光旅游景点。农家乐景点特指当地农民或与当地农民合作,利用当地农村民宅民居开发经营的,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特征的休闲旅游项目。凡不具有上述基本特征,却以农业旅游或农家乐名义对外营业的景点,应予坚决取缔。
  
  2、农业旅游开业景点(包括农家乐)必须合法经营。世博会期间,凡开业的农业旅游景点,必须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要求,并经当地镇级以上政府批准建设和经营的项目。景点正式开业经营,必须办妥消防、治安、卫生、生产安全、环保、工商登记等相关许可手续,取缔非法经营。
  
  3、开业景点必须积极为世博会服务。世博会期间,本市符合开业条件并正式开业经营的农业旅游景点,都必须自觉确立“服务世博会第一,确保服务质量第一,为世博会多作贡献第一”的经营理念,加强培训,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尽最大可能让中外游客满意,并有利于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坚决制止损害游客利益的现象,维护农业旅游和农家乐的声誉。
  
  二、完善景点综合配套设施
  
  1、景点住宿。室内合理配置冷暖气设备;客房用品,如被褥、枕巾等用具要一客一换,要有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设施设备、并切实做好消毒工作。客房每层楼面应设置卫生间,其数量、布局要与游客容量相适应。废弃物和污水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
  
  2、景点餐饮(包括农家乐)。餐饮设施设备完好,食品生熟分开,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许可证,并经过专门技能培训。有必要的餐具消毒设施,并切实进行严格消毒。大型综合性观光农业旅游景点,其餐馆要达到国家餐饮业合格卫生标准。餐饮废弃物和污水处理有保障。
  
  3、公共卫生设施。景点公厕配置合理,标志明显,设施齐备,清洁卫生,无异味。景区内设置足够的垃圾桶(箱),设置合理,标识清晰,垃圾桶(箱)体完好干净,及时处理。景点设立必要的卫生室,配备相关卫生急救药品。
  
  4、交通与安全。景点对外交通连接便捷,标识清晰,内部道路通畅,交通工具生态安全。景点内危险地段的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景点内必须按规定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防盗、防恐等安保技术防控设施设备。
  
  三、加强农家乐安保管控各项工作
  
  根据市农家乐安保管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当前和世博会期间本市农家乐安保管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为旅游者提供农家屋住宿服务的农家乐,必须按规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住宿服务经营活动。
  
  2、凡无《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农家乐散户,在世博会期间从事住宿经营活动的,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必须首先报请当地派出所等进行留宿治安许可认定。其中,五户以上包括五户散户组成的农家乐,由市农委负责督促区农委要求农家乐所在地的乡镇(村)统一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由农户填写《住宿登记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居(村)委会专人采集、录入、上传旅客信息,属地派出所负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五户以下散户组成的农家乐,在世博会期间,必须暂停经营服务活动。统一安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设备,可向市公安部门推荐的定点单位购买。
  
  3、凡提供住宿服务的农家乐,其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必须指定具有一定文化、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较高工作责任心等的同志,负责上述农家乐“采集、录入、上传旅客信息”工作。
  
  四、完善景点经营管理责任制度
  
  1、各景点都要做到经营主体明确、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职责分明、经营秩序优良。年接待规模在万人以上的景点,要有相应的宣传资料。
  
  2、服务窗口配备常设性机构,接待制度健全,服务人员着装整洁,态度热情,服务优良,从业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景点应设置面向公众游客的旅游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接听及时。同时,维护好景点及周边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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