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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 2010年3月2日 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09〕43号),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总要求,把老干部工作纳入医药卫生工作的大局中来思考,作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推进,着眼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开创局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离退休干部头脑;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党和国家政策上限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最大限度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坚持统筹兼顾,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离退休干部,实现全面覆盖;坚持老有所养与老有所为相结合,引导离退休干部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原单位负责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原则,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确保服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坚持以“让党组织放心、让老干部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离退休干部工作服务管理水平,在局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 (一)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制度。 1、每月组织1次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每月过1次组织生活。每半年至少举办1次形势报告会或情况通报会,党政主要领导每年通报工作情况不少于2次。 2、按照有关规定每年为离休干部订阅2报(党报、老年报)2刊(党刊、老年刊);为厅局级退休干部订1份党报(党刊)和1份老年期刊,为县处级退休干部订1份老年期刊。 3、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阅读同级在职干部阅读的重要文件,及时向离退休干部传达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4、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经济建设重大项目和城乡建设新变化,每年不少于2次。 5、在重大节日和传统节日期间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每年不少于4次(春节、元旦;五一、端午节;夏季送清凉;国庆、中秋、重阳节)。 (二)全面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按照《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离退休干部五好党支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党〔2009〕140号)要求,在离退休党员中,深入开展“共产党员永不退休”主题教育活动和“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党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三)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把组织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从政治上关心离退休干部的重要举措,引导离退休干部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支持和鼓励老干部参加经常性的学习活动,为老干部的学习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老干部参加老干部党校、老年大学学习的学费由单位按规定报销。 三、进一步完善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保障机制 (一)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费,落实好医疗待遇。 (二)健全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机制。根据本单位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在进行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改革和研究单位职工福利待遇时,要同步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