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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眉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眉府办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7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眉山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五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全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和市政府《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的实施意见》为主线,按照省政府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安排,突出重点,狠抓执行,推动法治政府创建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规范决策行为。坚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集体决定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听证、论证制度,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及施行后的论证评估制度。(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眉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建立并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登记、编号、公布)制度、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制度、计划管理制度、评估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实行备案目录公布制度。需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修订后于4月1日前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重新公布。(市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
  加强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决策公开、权力运行公开、办事公开。建立眉山市政府法制信息网,搭建依法行政和创建法治政府的公开平台。坚持市(区县)长接访制度,在报纸和政府网站开设“有话对市(区县)长说”或“市(区县)长信箱”等栏目,适时开展市(区县)长“在线做客”活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公布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设立行政执法投诉电话。专项督查区县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的情况。对商品房开发行为(规划、建设、监理、销售等环节)开展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主题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
  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格执行《眉山市政府部门决策失误检讨和公开道歉制度》,继续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社会水平
  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仁寿县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积极推动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开展此项工作。加大城乡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市法制办,市编办,市城管执法局,区县政府)
  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避免行政执法不当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市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
  加强应急管理。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和能力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应急队伍管理能力。(市政府应急办,区县政府)
  加强行政复议。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对区县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执行《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
  加强行政调解。开展行政调解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和考评办法,强化行政调解工作责任,依法妥善化解行政机关职权内的矛盾纠纷。(市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
  
  三、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水平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调整制度,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不断完善并联审批制度。扩大网上试行行政审批的范围和内容,积极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查询的审批服务方式。(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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