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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办[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8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资金和项目管理有机结合,以资金投入确定项目规模,以项目为载体管理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细化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制度办法,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选项立项、计划编报、审查批复、计划执行、资金支出等全程管理,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在建项目中期检查、竣工项目验收,及时发现查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给予重点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行业技术优势,实施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结合产业和行业发展需求,完善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布局,集中安排资金投入。
  (六)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稳定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机构,建设一支“改革创新、真才实学、求真务实、公正廉明”的农业综合开发干部队伍。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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