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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0]337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8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2010年工作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为全面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在总结去年节能工作的基础上,我委研究确定了2010年节能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节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2009年,我省在应对金融危机,积极实施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发展战略的同时,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淘汰落后产能取得新进展,节能技改规模实现新突破,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迈上新台阶,节能工作成效显著。全省万元gdp能耗1.223吨标准煤,较2008年下降4.5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累计下降17.36%,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坚持节能减排不动摇,以结构调整为根本,以重点节能工程为载体,以节能管理为主线,继续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不断完善节能政策法规,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强化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管理。
  目标任务:虽然“十一五”前四年节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目标任务总体上完成较好,但各市区节能降耗水平不平衡,商洛、杨凌、延安3市区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面临较大压力;钢铁、水泥、焦化、石油石化等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宝鸡众喜水泥公司、华能秦岭发电公司、延长油田股份公司、汉中钢铁集团公司等千家重点企业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落后于时间进度,形势严峻。综合上述因素,计划2010年万元gdp能耗比2009年下降4.5%,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
  1、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2009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分解下达2010年节能目标任务,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加强节能形势分析和预警提示工作,落实奖惩措施,指导、督促各市区及重点用能企业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向社会发布2009年各市区单位gdp能耗公报,以及2010年上半年各市区单位工业增加值、单位gdp电耗公报。
  2、继续实施节能“双百”工程,提高企业节能水平。围绕电力、冶金、有色、建材、化工、石油石化等六大高耗能行业,突出抓好榆林、渭南、西安、汉中、宝鸡等耗能重点市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改项目,加大兰炭、电石、金属镁、煤化工等特色产业及高载能产品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征集、策划、包装一批质量高、节能规模大的节能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全年计划实施100个重点节能项目,形成节能量100万吨标准煤。加强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年抓好完工项目验收,力争早投产、早见效。
  3、狠抓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提升节能监管水平。继续抓好200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对完成年度节能目标有困难的企业,强化服务意识,搞好节能诊断,做好节能规划,帮助做好节能管理工作。省发改委会同省统计局公布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全面推行编制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有效监管。组织开展“节能诊断专家行”活动,在水泥、电力、钢铁、化工、有色、石油石化等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挖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节能水平。按照《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iso10012-2003),在重点用能单位全面进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强化建筑领域节能,实行建筑工程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严格县(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继续开展“太阳能屋顶计划”,推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全面完成“十一五”改造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目标任务,加快30万平方米省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完善交通信息管理体系,继续优化运输结构和运输组织,加强交通领域能耗统计,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规划,支持西安市优先发展应用新能源汽车。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定《陕西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建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信息平台,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对各市(区)、县和省级机关节能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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