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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加快实施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高行业能效水平。加快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成熟技术对传统支柱产业进行高起点、大规模技术改造,着力提升钢铁、有色、电力、化工、建材、石油石化等高耗能行业的能效水平,加快开发低能耗、高附加值产品。加快发展新能源、生物医药、航天和航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实现科学发展和低碳经济提供产业支撑。通过产业调整振兴,推动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形成优势互补、良好互动的产业新格局。继续抓好炼铁、水泥、焦炭等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淘汰760万吨的目标任务。按照修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从源头上禁止“两高”项目盲目过快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及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新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继续推进发电权交易,完善节能发电调度配套措施,加快电力企业技术改造,降低发电煤耗。 5、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推动规模化发展。继续抓好榆林、杨凌和中钢集团西安重型公司、西安市物资回收利用总公司、法士特集团公司5个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项目建设,发挥示范作用;着力打造锦界工业园区、靖边油煤气综合利用园区、铜川黄堡水泥工业园区、韩城龙门生态工业园区等10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重点培育韩城黑猫焦化公司、北元煤化工等20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以点带面,形成规模化发展。同时,配套完善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继续修订《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力争省人大审议通过。 6、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四大工程建设。实施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支持陕南建设以铁矿、钼矿、铅锌矿为重点的尾矿再选示范和尾矿渣生产建材项目;实施工业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支持榆林、渭南等重点电源和煤化工重点地区利用粉煤灰、脱硫石膏、磷石膏生产建材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废旧家电、废旧汽车、废旧金属等再生资源产业化工程,支持西安、宝鸡等市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示范基地及项目建设;实施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抓好杨凌示范区利用秸秆生产人造板和木塑、宝二电公司秸秆成型燃料掺烧等重点项目。 7、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严控污染排放。选择兰炭、电石、水泥、造纸及农产品加工行业等一批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鼓励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企业节能减排,从生产源头上严控污染排放。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安排节能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循环经济项目予以优先照顾。 8、完善经济措施,健全法规标准。积极推进居民消费阶梯式电价、阶梯式水价制度建立,鼓励大用户与发电企业协商定价,完善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逐步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调整机制。研究制定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并网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结合国家出台的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组织修订完善我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限额标准,为节能审查、对标、考核、审计提供必要的依据。制定出台陕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换热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地方标准,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脱硫、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财政奖励补助办法,确保减排设施正常运转,发挥作用。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对省市节能中心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为执法监察奠定良好基础。 9、加强节能宣传,不断提高全民节能意识。以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为重点,组织召开“陕西循环经济论坛”,继续开展省级有关部门节能减排“一月一活动”。认真做好全国节能宣传周组织工作,举办好一年一度的陕西省节能减排博览会等活动,开展高效节能产品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方式,坚决杜绝过度包装,不断提高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 10、抓紧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重大战略问题调研,分析确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潜力、技术、政策等,做好“十二五”全省节能、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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