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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平顶山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8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接上页]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要抓紧制定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科学制定救助标准,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范围。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临时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及发放规程,确保临时救助工作程序既要严格规范、有较强的操作性,又要尽可能避免繁琐复杂、符合“救急救难”的工作特点。要做好临时救助档案管理工作,强化居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确保临时救助政策公开、程序规范、结果透明。
  
  (三)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取得实效。要认真把握临时救助的工作特点,正确处理临时救助制度与其它社会救助制度的关系,做好各项救助措施的衔接配套,形成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援助各有侧重、互联互补、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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