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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全力推进扩容促优工程,确保学位充足。要进一步增加优质学位,不仅要满足今年“普高”需要,还要为今后高质量、高水平普及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加快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梅州农业学校要完成新校区建设任务,确保今年秋季新增5000个学位,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要加快畲江分校建设;要尽快完成市直中职学校整合工作,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各县(市、区)要抓好规划项目建设,完成5所5000人学校的年度建设任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支持市技工学校的扩容工程,加快畲江分校建设,同时要统筹全市技工学校的发展,特别是要注意发挥梅州市技工学校的龙头带动作用,让梅县技工学校、兴宁市技工学校能在今年“普高”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全力做好招生工作,确保完成招生任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成为实现“普高”目标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要树立“中职、中技教育一盘棋”的思想,将行动统一到完成“普高”目标任务的工作中来,形成联动机制,统一部署与协调,形成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的招生工作机制。一是各招生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各高中阶段学校要积极转变观念,工作靠前,主动出击。三是各初级中学要按照初中毕业生升学“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目标,加大初中毕业生升学指导工作力度,加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力度,加强初三毕业生的人生规划教育,建立毕业生志愿填报和升学“台账”,全面做好初中所有学生的去向跟踪工作。四是各中职、技工学校要积极拓宽生源,创新校企、校校合作等办学模式。五是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和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站要承担动员、保障学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责任,把动员工作做到每个学生家庭。 (四)按定编标准落实好教职员编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一是落实编制,引进优秀教师。要按定编标准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着力解决缺编问题。建立优秀教师引进机制,对特级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科带头人,可不受专业职数和办理时间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随时联系随时引进。对引进的中、高级教师,其专业技术职务当年可以直接聘任,引进人才已经获得的荣誉称号,经核实后可直接享受市内同类人员待遇。对引进的高职称教师给予一定补助费,补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是均衡校际师资。制定相应政策,通过定编定岗、定职称比例、组织教师校际轮岗、对口支援农村地区等有效措施,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逐步缩小学校之间教师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差距。三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要按教师继续教育的经费每年从教育事业费中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2%和教育费附加中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的有关规定,把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抓好市政府和嘉应学院实习生置换教师培训的协议项目的落实,确保有500名教师顶岗接受继续教育。四是逐步提高教师待遇。积极开展奖教奖学活动,奖励教学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 四、2010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一把手工程,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梅州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规定,把初中三年的“防流控辍”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作为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把手”领导责任制。根据分类指导原则,8个县(市、区)划分成两类地区,制订和落实《2010年梅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计划》(见附件1),丰顺县和五华县至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3%以上,大埔县达到85%以上,其他县(市、区)达到90%以上。2010年由市财政拨出1000万元和省“普高”奖励款1000万元共2000万元,分别对完成规划任务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2),对不能完成目标计划任务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问责,同时2010年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中党政正职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二)步调一致,部门配合,合力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财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改、国土资源、建设、审计、地税、物价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主动协调和配合,制定具体的政策和办法,共同努力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要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制度。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环境。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各地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