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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教育局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2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市直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五、选定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
  
  
命题及试卷
  

  
  一、学校要成立命题领导小组,由校长或中招分管校长担任组长。
  
  二、参加命题工作的教师必须是政治思想好、学科业务能力强、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教师。
  
  三、命题范围应以初中毕业生考试大纲范围为基础,难度系数控制在0.65左右。考试内容须包括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等学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命题及监印人员须全部入闱,封闭管理。所有命题工作人员必须与校方签定保密协议,如有发现试题泄密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试题卷(答题卷)上必须印有密封线,试卷用专用的试卷袋封袋。
  
  
考务安排
  

  
  一、考生的测试号码由各测试学校编排,同一所初中学校的考生尽量安排在不同的试场。
  
  二、每个试场必须配备两名监考教师,考生必须单人单桌,每个试场最多编排30名考生。
  
  三、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不得参与监考工作。
  
  四、考试实施可参照《宁波市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务手册》执行。
  
  五、考试结束后,试题卷(答题卷)按试场装订成册,并且必须用封面纸和密封条密封。
  
  
评  卷
  

  
  一、学校必须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评卷工作。
  
  二、评卷人员由学校指定,应聘请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的教师担任。
  
  
公 布成 绩
  

  学校应该在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对外公布成绩,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如有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由测试学校指定专人复查,复查试卷只查是否有漏批或结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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