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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一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不足,债券市场、基金市场以及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缓慢,直接融资比重较低;二是票据市场、期货市场、现货市场体系不完善,跨市场的投融资和交易工具不够丰富,市场之间的联动发展机制尚未建立,不能有效满足投融资主体的需求;三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体系不完善,信息的采集、维护和运用还不够充分。 3.金融业辐射能力不强。一是我市金融业总体规模相对较小,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相对较低,在西部地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还不够强;二是金融法人机构少,总部经济特征不明显,难以形成市场主导,综合实力和带动作用不强;三是中西部地区多个城市都提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地区间金融资源争夺加剧,我市金融业发展面临激烈的外部竞争。 三、成都市金融业发展目标 (一)发展思路。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发展机遇,坚持市场化推进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着力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开放,完善金融产业体系;着力转换体制机制,加快金融创新,建立和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着力壮大金融总量,提升金融业核心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增强金融业的集聚力和辐射力,使金融业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6%、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全市金融机构数量达到200家、金融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金融机构进一步集聚,金融市场、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金融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金融业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成都成为西部金融机构集聚中心、金融创新和市场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按照我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进一步加快金融业改革开放,力争再用5-10年,把成都建设成为具有国际辐射力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1.构建西部金融机构集聚中心。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在成都设立区域性总部或法人机构,到2012年,新培育和引进境内外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50家以上,新增境内外知名的金融业配套中介服务机构20家以上,金融业集群发展态势初步形成。 2.构建西部金融创新和市场交易中心。争取成都成为西部地区金融组织、金融产品、金融交易、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创新的试验区;重点把成都打造成西部地区票据市场中心、银团贷款中心、产权交易中心、金融创新中心、金融中介服务中心和居民理财中心;争取在成都开展国际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通过申请全国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促进地方企业产权和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有序流动;探索建立成都黄金交易中心、上海期货交易所钢铁交割库和成都大宗商品交易所。 3.构建西部金融服务中心。积极推动金融服务中心集聚区建设,加快完善各种配套功能,抓紧规划第二金融服务中心集聚区;全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的各类数据中心、资金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呼叫中心、数据灾备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大力拓展金融外包服务产业链,引进和培育服务现代金融业的相关企业,把成都建成全国一流的金融服务中心城市。到2012年,金融后台服务及外包服务机构达到30家,总投资规模超过200亿元。 四、成都市金融业发展重点 (一)巩固壮大传统金融业。一是做大银行业。建成由政策性银行、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银行、外资银行以及各类后台服务机构构成的结构合理、竞争有序、运行高效的银行体系。到2012年,全市银行机构达到60家,存贷款总规模达到40000亿元。二是做强证券期货业。建成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种类齐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完善,具有竞争力、监管高效的证券市场体系。到2012年,全市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达到70家,新增上市公司15家。三是做优保险业。建成由中外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各类后援中心并存,产品多元化、开放有序的现代保险体系。到2012年,全市保险机构达到60家,其中,法人保险机构力争达到2家,保费收入达到320亿元,户籍人口保险密度达到2500元/人,保险深度达到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