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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东营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2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5.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要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行业、县区、乡镇(街道)和企业,严格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鲁发〔2008〕17号文件的规定,对发生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
  
  1.强化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县区安全培训体系,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继续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强化就业准入制度,加强劳动监察,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做好对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校企合作办学、订单式培养等政策,提高一线劳动者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2.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着力抓好“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大力推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举办“安康杯”竞赛等安全宣教活动,推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等。3.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要探索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交流制度,注重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加强对政府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大力推进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提高执法能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重视解决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加大安全投入。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加大财政资金对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支持力度,落实地方和企业的配套资金。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对各项安全费用的审计监督,保证投入到位、专款专用。
  
  2.着力突出“四个延伸”。一是执法队伍向乡镇延伸。继续抓好重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执法队伍作用。二是监管网络向村(居)延伸。村(居)要建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自下而上形成一个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三是网格化管理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坚持重心下移,推行网格化安全监管,对网格内的所有单位都要逐一明确和落实单位主管责任及政府监管责任,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逐个单位落实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主管和监管职责,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实行强有力的监管,促进网格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四是监管对象向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小企业延伸。要把对企业的监管放在重要位置,尤其要加大对非公有制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的同时,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3.认真抓好“四个落实”。一是抓好责任制落实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县、乡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等,实现基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二是抓好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整改的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对本辖区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对存在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检查出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采取措施,严密监控和限期整改。三是抓好制度落实,尤其是企业规章制度的落实。要督促企业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班组安全建设、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等工作。四是抓好监管措施落实特别是非公有制小企业监管措施的落实。从安全生产条件、长效机制、监督检查、技术进步、行政执法和监督方法上,加大对非公有制小企业的监管力度。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力量配置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的建立和完善,强化小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解决安全监管上的空档和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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