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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发文字号】 京绿保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2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弘扬生态文明,进一步做好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遏制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抓好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结合全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改革,机构、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现就全面加强本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充分认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重要性。野生动植物资源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保存着丰富的遗传基因多样性,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是我市园林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首都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作用。北京作为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国际公约、国际组织成员的履约国首都,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既是“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首都定位要求,也是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要求,更是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需要。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国际声誉和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分解任务,切实做好本地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水平。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机构和队伍建设是抓好此项工作的关键。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从机构、队伍、人员素质等方面着手,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要结合全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契机,切实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职责。有条件的区县,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力争设置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室;条件暂不具备的区县,要明确本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主管领导、主管科室、主管科室负责人和主管技术人员。要通过学习、培训、进修等多种人才培养方式,强化保护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打造一支适应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新形势、新要求的专业化、年轻化、素质高、作风正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队伍。
  
  三、突出保护管理重点,科学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栖息地是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基础。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法律法规,依托相关标准规范,强化对本地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野生动植物特别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分布区、天然集中分布区、迁徙物种停歇地、物种多样性丰富地区、自然保护区之间的生境走廊带、破碎化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等区域的保护,防止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被割裂和破碎化。要结合本区县“十二五”规划、全市园林绿化“十二五”规划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区保护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强就地保护,科学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工作。
  
  四、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切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防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确保首都生态安全是各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和职责之一。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本地区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应急工作,在不断稳定、完善疫源疫病监测体系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疫源疫病监测水平。要进一步明确我市各级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各级监测站点的责任,加强监测制度建设,努力实现行政区域全覆盖,逐步强化以站点监测、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域巡查、群众发现异常情况举报为主的三条主监测渠道。要加强各级监测站点、监测队伍和监测人员建设,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以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应急预案》等法规和规范,努力提高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和野外巡护,加大巡护和巡查力度,进一步拓展监控范围。一旦发现动物死亡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确保事件处置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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