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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3.推进产学研工作。设立并组织实施产学研支撑项目,利用上海高校技术市场的平台和功能,扩大上海高校技术转移的辐射,促进项目转移、转化及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企业、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水平。 六、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学习型社会 24.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探索开展“学分银行”工作,推进学分互认和学分认定。制定《上海市街道社区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和《乡镇成人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继续组织开展达标评估。开展优秀社区教育课程、教材、课件和学习实践活动的评选工作。研究制定《社区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岗位标准》。筹备本市学习型社区创建推进大会。 25.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组织开展第四届家庭讲故事、市民诗歌比赛。组织开展“交流好书,节约资源”活动。组织有关单位参加第十二届读书节活动。开展“社区学习网上行”市民网上学习积极分子评选活动和第四届市民、学生网上读书论书活动。筹备第五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26.规范非学历教育培训。筹备上海市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管理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开展非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状况专项检查和调研。继续开展对民非院校的专项督查和评估,完成第一批被评估院校的实地评估考察和集中审议,形成评估结果。扩展和升级“民非院校办学信息平台”的使用服务功能。 七、扎实推进上海教育其他各项相关工作 27.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举办暑期校(园)长培训。做好双名培养工程的展示工作,做好“影子校长”赴加州培训工作。做好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相关工作。继续开展农村专业学科培训工作。做好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工作。制定建立区域内教师流动机制文件,研究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改革方案、教师资格制度改革方案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完成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积极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做好2010年东方学者引进工作。制定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完善上海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28.加强民办教育扶持力度和规范管理。推进《上海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民办学校会计核算方法》的实施工作,规范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和学费收入监管。建立并完善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对接。建立民办学校生均经费补贴制度,鼓励民办学校建立年金制度。 29.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实施并努力扩大上海各专项计划规模,进一步拓宽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推进创业教育,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开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继续加大推进大学生职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力度,做好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用人单位供求信息的联动机制。 30.积极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和落实上海纽约大学筹设工作,启动上海纽约大学的基建设计及施工准备。启动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继续建设上海市外国留学生中国文化体验基地和实践基地。完成“留学上海”网站建设。认真举办各项世博大型涉外活动。 31.加强教育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配合做好《上海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立法的后续工作。全面完成201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课题“建立长三角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研究”。召开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会议。 32.深入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做好对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自评的公示公报工作。推进引领学校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发展性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开展本市教育公建配套建设情况的专项跟踪督导。继续做好以提高中小学校长课程领导力为重点的教学质量督学。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督导监控机制。 33.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会同公安部门出台《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保安队伍管理。完成《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和《区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修订工作。进一步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高校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完善高校技防系统建设,提高技防系统的实战能力。大力开展大学生安全防范教育。 34.推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工作。开展2010年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筹备召开上海市学校卫生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推进学校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面总结中小学校教室光环境改善三年试点工作。开展艺术教育专项调研,继续组织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承办第二届中国校园戏剧节。组织学生军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