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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工作的意见 (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2010年4月)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面广量大、社会特别关注的救助工作。我市自2005年城乡低保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党政组织高度重视,认真操作,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体的温饱问题,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是,随着保障规模和保障标准的大幅提高,管理的难度愈来愈大,保障不公、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已引起社会较大反响。为切实提升城乡低保工作的社会满意度,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在社会保障中的兜底作用,根据省民政厅等部门统一部署安排,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健全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城乡低保制度在基层更好落实为目的,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促进公平”为目标,努力提高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全面提升基层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低保制度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推进和谐徐州建设进程。 二、目标任务 创新工作思路,规范操作程序,做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准确地落实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对象见面率、低保资格复核率、低保办理结果公示率、市以上各级抽查合格率均达到百分之百。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责任意识。城乡低保工作是一项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是城乡低保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高度重视,真正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对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考核分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采取责任追究,出现重大问题在年底民政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注重政策宣传。加强基层干部的政策培训,使之熟悉政策和掌握政策,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政策的执行力,真正做到在政策面前人人平等;要采取多种形式让老百姓懂得政策,学会运用政策,用政策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监督各级低保工作的依法开展。 (三)严格操作规程。要按照个人申请承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居)委会申报、镇(办事处)审核、县(市)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在村(居)委会、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民政局报批后三个环节分别进行公示。既不能走捷径,也不能走过场,要一丝不苟,遵章办事,依法行政。 (四)完善各项制度。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未雨绸缪,千方百计堵塞各种管理漏洞,健全完善低保工作制度,创新档案文书、资金运行、信息统计和动态管理机制,落实民主评议、信息公开、张榜公示、发放签收、定期回访等制度。各项制度要内容具体、职责明确、切合实际、便于操作。 四、工作安排 5月底前县(市)、区自行复核,6月份市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抽查验收。 五、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为加强此次活动的领导,市成立领导小组,市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民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分管同志为成员,市统计、物价、房管、卫生、公安、金融、残联、老龄、劳动、工商、税务、教育、广电等部门通力协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责任明确,各司其职。民政部门要拟定各个环节的工作方案及抽查验收考核细则:财政部门要积极给予财力支持,拨付必要的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让有限的资金较好地发挥作用;审计部门要搞好监管,配合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监察部门要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并予以通报,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增强政策观念,克服畏难情绪,消除模糊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县(市)区、镇要不惜人力财力,抽调精兵强将,有条件的要发挥各地大学生村官作用。活动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镇村进行督查,及时通报活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