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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市人民银行《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消费增长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消费增长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 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消费的增长,实现全市扩大需求稳增长的工作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金融促进城乡消费增长重要性的认识 加大金融对城乡消费的支持力度,对优化信贷结构,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金融机构要从全面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推进城市转型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促进城乡消费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结合各自信贷投放计划,及时调整信贷结构,稳步提高消费类贷款的增长速度,力争年内消费类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不断提升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突出金融支持重点 (一)加大对城乡居民增收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对农民增产增收的金融支持,提高农民消费能力。大力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探索推广林权、土地经营收益权、大型农机具等抵押贷款业务,推广“双贷双保”、农民信用共同体成员联合信用贷款,挖掘农民抵押担保潜能,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支持发展镇村经济,积极推动 “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增加农民“非农”收入。二是以稳定就业为目标,通过支持创业就业带动城市居民消费。继续推广和完善钢结构抵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等信贷产品,加大对中小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配合国家鼓励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贷款、助业贷款等,大力支持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创业就业。 (二)积极扩大住房消费信贷。严格执行国家宏观政策,把稳步发展房地产开发信贷业务作为扩大消费信贷的重点领域,优先满足管理规范、实力雄厚、信誉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贷需求;积极发展个人住房、商用房、二手房贷款业务,进一步提高办贷效率,并依照规定科学确定首付比例、利率水平,促进房地产消费合理增长;适当放宽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贷款受理条件;以棚户区改造为契机,探索通过项目贷款、土地储备贷款、搭桥贷款等融资方式,重点支持市政府下达的第一批55个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和农村住房建设。 (三)稳步发展汽车消费信贷。健全和完善汽车消费信贷管理,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创新信贷产品,逐步增加对城乡居民购买家用车特别是小排量、低油耗的经济型汽车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两用车的信贷投入,稳步扩大汽车消费信贷业务。通过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专营店等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对修理维修站、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依托枣庄市二手车交易中心,大力开展二手车消费信贷业务。 (四)扶持和扩大文化旅游消费。加大对枣庄旅游精品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台儿庄古城、微山湖红荷湿地、中华车祖苑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围绕“枣庄二日游”、“古城一日游”,大力支持景区道路、停车场、住宿、餐饮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吃住行游购娱服务功能。支持发展观光农业、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积极开发和生产特色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增加旅游综合收益。加大对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广告、文化会展等重点文化产业的信贷投放,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五)继续加大服务业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扶持发展全市15个重点服务业园区和30家重点服务企业,继续抓好“四引”、“七个一”项目的信贷服务。完善推广物流监管动产质押、“专业市场担保+商户”一贷二保等信贷模式,重点支持伦达国际商贸城、森博国际家居中心、杏花村干杂海货市场等专业商贸市场,培育高层次专业市场群。积极支持经济型住宿、餐饮、娱乐、家政、健身等城市社区服务业发展,扩大便民消费。 (六)大力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按照国家关于“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的部署要求,支持“三下乡”销售网点建设,为农民购买家电、汽车、摩托车提供优惠贷款。探索和推出中高档耐用消费品、教育、现代农业机械、建房及住房装修等适销对路的农村消费信贷新品种,满足不同层次农户的消费需求。积极支持农村物流企业发展和农村商贸中心建设,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等提供信贷支持,活跃农村消费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