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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建设惠民之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教育强省的规划和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现就我市创建省教育强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省教育强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创建省教育强市是促进依法治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重大举措。创建省教育强市是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抓手,也是进一步弘扬惠州崇文厚德的优良传统,促进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发展一体化,提高教育整体水平,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大幅提高全市人口综合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举措。目前,珠三角9市已有6个市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江门、梅州、清远和韶关等市也正努力创建省教育强市。创建省教育强市已是我市当前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创建省教育强市是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我市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市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与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仍有一定差距,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如农村基础教育发展滞后、地区与校际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基础教育均衡化优质化程度不够高、中职教育设施不完善、幼儿教育不够重视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会极大影响我市教育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我市教育要争当全省教育的排头兵,各级党委、政府就必须通过创建省教育强市来统揽教育发展工作,科学统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解决我市教育发展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全面改善全市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科学发展、超前发展。 (三)创建省教育强市是改善民生,建设惠民之州的最好体现。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实现学有所教是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教育惠民是建设惠民之州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促进教育公平。通过创建省教育强市,以更高标准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扶持贫困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让教育惠及千家万户。 二、进一步明确创建省教育强市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惠州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为导向,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提高基础教育水平为重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提高我市教育综合实力,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省教育强市。 (二)主要目标。通过创建省教育强市,使我市在政策导向、经费保障、依法治教、队伍建设、科研课改、均衡发展、综合实力、普及程度、社区教育、一机两语、设施设备等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的十一个二级指标都达到或超过标准。建立起结构优化、协调发展、特色鲜明、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的均衡与公平,确保在2010年进入省教育强市行列。 三、认真抓好创建省教育强市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的落实 (一)科学规划。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教育强县(区)、教育强镇进行规划:已建成省教育强区的惠城区、惠阳区和大亚湾开发区要继续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推动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博罗县、惠东县要确保于2010年10月前建成省教育强县;龙门县、仲恺高新区力争于2010年建成省教育强县(区)。全市在2010年底前达到省教育强市验收标准,接受省教育强市的评估验收。 (二)保障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的要求,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投入。同时,逐步加大普及高中教育经费投入。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注重发动社会力量特别是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捐资助学。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确保区域内教师工资待遇实现“两持平”,并逐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