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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漯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漯政办[2010]75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7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0年深入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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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大做强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
  把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作为发展现代畜牧业的突破口,积极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以加工促发展,以加工带基地,拉长产业链条,实现畜产品加工增值增效。充分发挥“双汇”品牌效应,以“中国食品名城”为依托,坚持围绕主导产业、围绕产销衔接、围绕农民增收,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新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科技含量高的大型畜产品加工企业,尽快形成技术先进、管理科学、效益显著、优势突出的畜牧龙头企业群,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一是扶强扶壮龙头企业。支持双汇、雨润北徐、金运、豫汇、佳源乳业、花花牛乳业、三剑客乳业、永利乳业等龙头企业加快规模扩张、调整产品结构、加大科技研发、加强品牌培育、健全市场网络。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向前延伸产业链,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产业联盟、合同契约等形式,建设企业自己的优质货源基地,提高畜禽原料产品标准的统一性、供应的稳定性、质量的可靠性、着力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2010年,重点推进双汇5000万只肉鸡等大型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增强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二是围绕龙头建基地。积极引导畜牧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产销对接。完善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加工企业、养殖小区、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的五合一养殖模式、“统一供种、供料、防疫、技术指导和销售”的五统一养殖模式及“企业建场、租赁饲养”等养殖模式,建立健全加工企业与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养殖户之间紧密联结、互利双赢的运行机制,发展订单畜牧业。三是扩大对外开放。加强畜牧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密切关注国内外畜牧业动态,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管理经验和优秀人才。深入开展“大招商、招大商”活动,尤其要与全球和国内百强食品加工企业建立沟通联系机制。重点引进和新建一批乳制品、禽肉、牛羊肉等精深加工企业,不断优化畜产品加工业布局和产品结构,以龙头加工企业带动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发展,形成畜产品加工的集群效应。2010年,各县区力争新上一个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畜产品加工企业;全市奶业加工走在全省前列;畜产品加工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三)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体系。实行“政府、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技术、执法和法人”六位一体的动物防疫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完善动物防疫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经费以及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工作需要。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巩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保证市、县两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持三类机构的编制、人员、经费到位。加快乡级动物防疫中心站建设,按照动物防疫中心站建设基本要求,保证全市17个动物防疫中心站人员、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到位。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好综合防控措施。加强基础设施、队伍建设“两项建设”。重点实施好国家下达的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高基础装备水平,继续深化畜牧兽医体制改革,重点加强基层防疫员队伍建设,提高防疫工作落实能力。完善应急管理、疫情风险评估“两项制度”。重点完善应急队伍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和疫情可追溯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力量定期或不定期评估疫情发生的风险指数,提高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突出免疫、监测、检疫监管、消毒灭源、源头防控“五个重点”。指导规模养殖场(小区)科学实施程序免疫,组织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强化常年补免补防,提高免疫质量和效果;切实抓好重点疫病、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切实抓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监督管理,防止疫情传入传出;搞好高温季节查源灭源,健全落实经常性消毒制度,有效消除动物病原和疫情隐患,为标准化规模养殖快速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修订完善现有标准体系。在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加快修订完善畜禽品种、投入品、畜产品生产、产地环境、畜禽养殖、质量监测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相关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建立健全畜牧业标准体系,尽快形成一套先进实用、统一权威的标准化体系,指导推动全市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二是建设完善监测检验体系。按照“完善市级、建设县级”的原则,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仪器设备和技术手段,提升软硬件装备水平,增加监测经费投入,加大监测密度和频率,切实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质量监测,科学评估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加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卫生、质检、畜牧、农业、工信、公安、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制度和平台,进一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和监管能力。四是强力推行畜产品市场准入。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城区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市场(超市)、连锁店、配送中心、畜产品加工企业等各类畜产品销售市场,逐步推行以入市进场检测、质量追溯和违规处罚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无公害畜产品和经检疫合格的畜产品准予入市销售,未经无公害认证且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畜产品禁止入市销售。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各级领导组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市场检测机构,实行先检后售、质量公示、定期抽检等制度。五是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坚持不懈地抓好“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和饲料、兽药、生鲜乳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和养殖业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大力推动畜牧业生产资料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放心畜牧业生产资料下乡进村,推动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市不出现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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