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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漯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漯政办[2010]75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7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0年深入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搞好技术和信息服务
  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方针,全面实施科技兴牧战略。不断深化产学研结合,着力提高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科技转化能力和科技支撑能力。大力推行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模式,加强联合攻关,围绕制约畜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瓶颈、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和开发利用,在良种培育、疫病防控、饲料营养、畜牧机械、质量安全、畜产品加工储运、健康养殖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引进现代畜牧产业的先进技术,加快新技术推广普及应用。加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创新技术推广机制,提高科技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积极组织实施“万场千区”标准化培训工程,大力普及推广畜禽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提高生产者质量标准意识和应用能力,确保场址选择科学合理、生产过程规范到位、饲养管理符合要求、产品质量优质安全。加快畜牧业信息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信息网络建设,真正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搞好信息服务,充分整合互联网、电视网、电信网资源,实现三网合一服务,强化“9600118”热线电话建设,依托全省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加大视频节目制作力度,把畜牧业信息及时送达终端用户,有效解决基层技术和信息棚架问题。加强预警调控。建立完善畜牧业生产和疫情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完善信息收集、综合分析和及时发布制度,加强畜产品生产和疫情监测预警预报,科学指导生产和疫病防控。完善畜牧业防范风险的各种应急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突发事件对畜牧业造成的影响,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落实扶持政策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扶持畜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用好政策,用活政策,用足政策,切实加快我市标准化规模养殖快速发展。增加财政投入。市财政拿出专项资金支持双汇产业化工程建设。继续扶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通过验收合格的新建生猪、奶牛养殖场(小区)进行扶持奖励。奖补标准分以下四个档次:1.奖补15万元。新建养殖场(小区)规模:建设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的养猪场,猪舍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种母猪存栏200头以上;奶牛场存栏奶牛200头以上,牛舍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有机械化挤奶大厅;养殖场要有粪污等无害化处理设施,生产区安装有电子监控设施,生产管理实行电脑自动化管理。2.奖补30万元。新建养殖场(小区)规模:建设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年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的养猪场,猪舍面积7000平方米以上,种母猪存栏500头以上;奶牛场存栏奶牛600头以上,牛舍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有机械化挤奶大厅;养殖场要有粪污等无害化处理设施,生产区安装有电子监控设施,生产管理实行电脑自动化管理。3.奖补60万元。新建养殖场(小区)规模:建设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年出栏生猪5万头以上的养猪场;奶牛场存栏奶牛3000头以上,有机械化挤奶大厅;养殖场要有粪污等无害化处理设施,生产区安装有电子监控设施,生产管理实行电脑自动化管理。4.奖补100万元。新建养殖场(小区)规模:建设设计生产能力达到年出栏生猪10万头以上的养猪场;奶牛场存栏奶牛6000头以上,有机械化挤奶大厅;养殖场要有粪污等无害化处理设施,生产区安装有电子监控设施,生产管理实行电脑自动化管理。
  增加信贷规模。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规模养殖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饲料兽药企业、物流企业和畜牧专业合作组织等发展。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联社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发挥主体作用,支持畜牧业发展,在积极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的基础上,不断拓宽信贷支持范围,高起点、高标准支持畜牧产业化经营。创新金融担保机制,探索保单抵押和畜禽圈舍、活体抵押等贷款方式,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为畜牧业合作组织、养殖场户提供贷款担保。加快构建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体系,增强畜牧业抵御市场和自然风险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
  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深入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作为我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县区、乡镇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政策,创新工作方法,认真抓好落实。健全双汇产业化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双汇产业化工程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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