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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10]41号
【颁布时间】 2010-04-16
【实施时间】 2010-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2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常州市市民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拟定的《常州市市民卡项目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常州市市民卡项目实施方案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效能,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根据《全国ic卡应用总体规划》,结合常州实际,决定组织实施市民卡项目。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以系统安全可靠为前提,以提高社会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完善为民服务体系为目标,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统筹兼顾各方利益,采用先进成熟的计算机技术和ic(集成电路)卡技术,构筑全市统一的公共服务应用平台和电子支付平台,方便市民办理相关社会事务和享受多种公共服务。
  
  二、总体目标
  市民卡面向市区范围(不包括辖市)内户籍人员和社保参保人员发行,从2010年起,三年内计划发行200万张。具体分三期建设:一期(2010年4月-2011年3月)面向城区(不包括武进区)发行30万张,主要开通社会保障、公共交通及小额支付等应用;二期(2011年4月-2011年12月)发行70万张,逐步加载卫生公共服务功能;三期(2012年)发行100万张,逐步加载民政、计生等其他公共服务功能。
  
  三、主要功能
  市民卡是政府授权机构发放给市民(首次领卡免费),用于享受政府服务和办理社会事务的一张多功能电子实名卡。主要应用领域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服务应用。市民卡不仅具有包括医保在内的社会保障功能,同时也可凭借其多功能智能卡的优势,逐步加载政府各部门的公共服务应用,使持卡市民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项服务。二是社会服务应用。主要应用于公交、图书馆、便利店、园林及市民日常消费等众多领域。三是金融服务应用。市民卡与合作商业银行的银联卡实现联名捆绑,具备普通银行卡的功能,可完成存取款、消费、转账等服务。申领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愿选择市民卡的应用功能。
  
  四、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对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在卡介质上预留各应用服务存储空间。项目推进初期首先集成社保卡、公交卡,开通金融支付和小额支付等功能。今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通其他应用,逐步扩展到卫生、民政、计划生育、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公共服务领域。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政府负责制订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规范监督市民卡的管理运行。同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采取特许经营和开放可替代方式,由常州市市民卡管理服务中心授权常州市市民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民卡公司”)负责市民卡的制作、发行、运营和服务。市民卡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
  (三)一卡通用,分类管理
  市民卡将政府服务、社会服务和金融服务等功能整合于一卡,各应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政府服务仍由原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社会服务由市民卡公司负责,金融服务由合作银行负责。今后各辖区、各部门面向市民提供公共服务时,不再发行新卡,所需功能全部通过市民卡加载实现;已发行的,应当逐步调整纳入市民卡体系。
  (四)遵循规范,统一标准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可靠性建设和运营,采用国家人社部和住建部ic卡密钥系统,确保系统的规范性和可扩展性,为今后实现全省乃至全国互联、异地结算等目标奠定基础。
  (五)确保安全,稳妥推进
  政府负责制订有关管理办法,重点对市民卡公司、社会服务领域沉淀资金等进行监管。卡介质技术上采用存储单元隔离方式,确保安全性。切实加强宣传普及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解决各类问题,扎实稳步推进项目进程。
  
  五、建设内容
  一是建设联接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单位和服务网点的信息网络系统;二是建设社会保障接口子系统。具体包括卡管理系统、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各定点机构接口改造等。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基础上,筹建全市人口信息基础数据库。现有医保卡并存运行,逐步向市民卡过渡融合;三是完成公交车pos机改造、相关业务系统改造和数据迁移;四是建设小额消费结算清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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