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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七)能源电力类 26.高压线路架设工 协办单位:珠海供电局 承办单位:市电机工程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5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27.继电保护工 协办单位:珠海供电局 承办单位:市电机工程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6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28.农网配电营业工 协办单位:珠海供电局 承办单位:市电机工程协会 竞赛等级:高级 市级决赛时间:8月 市级决赛地点:香洲区 以上各项目竞赛的具体实施方案由承办单位制订,报市两项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印发。 二、实施步骤 (一)成立执行机构 1.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委会办公室下设会务材料组、综合宣传组、竞赛组、后勤保障组,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协调、指导、督促各区、各部门(行业)做好职业技能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成立大赛裁判委员会。由组委会办公室牵头,从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库、高级考评员、社会公认的高技能人才和专家学者中抽调优秀人才组建大赛裁判委员会,负责各项赛务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制订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负责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检验、确认及分配;负责大赛各阶段的裁判工作等,保障大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初赛 在广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学习的基础上,各区、各部门(行业)要在5月底前广泛发动基层、企业、学校等单位技能人才进行初赛,并在初赛优胜者中选拔组成代表队,参加市级决赛。 (三)市级决赛 各协办单位、承办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按时组织实施各职业(工种)的市级决赛。 (四)竞赛总结 1.10月15前各区、各行业应当将竞赛工作总结报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11月15日前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全市竞赛工作报告及表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表彰奖励 对参加两项大赛的优胜者、组织者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举办的技能竞赛,获得各项竞赛前3名的优秀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第1名的优胜者分别由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金。 (二)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举办的技能竞赛、获各项竞赛第1名的优秀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原已取得中级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前3名参赛选手,可晋升为高级。 (三)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竞赛,参赛选手的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对在竞赛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对在竞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分别授予“先进工作者”或“优秀裁判员”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各部门、各行业可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给予相应的奖励。 附件2: 珠海市开展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实施方案 为做好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工作,引导我市工业设计产业与国内外先进的工业设计接轨,推动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赛主题 面向现代产业的设计--针对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动“产业设计化、设计产业化和设计人才职业化”,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对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推动作用。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本次大赛为抓手,营造全社会重视设计、崇尚设计的良好氛围,促进设计与制造的互动和对接,推动我市产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实现我市由“珠海制造”向“珠海创造”、“珠海设计制造”转型。 三、组织实施 工业设计大赛组织单位为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外事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大赛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各区有关部门做好工业设计大赛相关工作。各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大赛的整体部署,做好大赛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协调、指导设计机构与制造企业的对接,推荐项目参与大赛,组织企业和设计机构参加大赛相关活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工业设计走进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活动等。大赛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上下协调,接受比赛材料,指导项目修改和择优上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