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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建设局: 现将《2010年建设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0年建设法制工作要点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2010年建设法制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建设法制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建设现代田园城市等中心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强化建设行政执法和立法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搞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全面推进建设法制工作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抓好建设立法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和市政府2010年度立法计划,完成《成都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成都市城市电力与信息地下通道建设管理规定》、《成都市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管理条例》、《成都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成都市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办法》、《成都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办法》、《成都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调研论证工作。在立法工作中,要注意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通过上网征询、召开座谈会、调研会等形式,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同时,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结合建设管理工作的实际,拟定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管理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严格贯彻落实《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做到制定主体合法、制定程序合法、文件内容合法。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备案机关备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二、以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为重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在已制定的《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和《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一般违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基础上,继续细化、量化标准,明确从轻、从重的行政处罚情形,并予以公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二是严格执法程序。在建设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保障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充分行使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凡依法应当组织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情况按季度报送本级政府法制办。 三是抓好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职责。要确定、充实负责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保证法制工作和执法工作职责的落实。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保证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四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机关内部各处(科)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使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行业监管形成统一联动的整体,为建设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完善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 一是在探索有效的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上下功夫。认真贯彻《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把行政问责落到实处。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认真执行省建设厅《建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制度,加强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按照《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规定,继续抓好本系统、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调解”有关文件精神,各部门要建立行政调解机构,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本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发生在本区域的行政争议进行主动排查,做好与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节、和解方式解决争议,力争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矛盾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行政复议的书面答复和相关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材料。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