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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办发[2010]51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4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十一)深入推进“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总结市级“行风热线”开播六周年来的经验做法,巩固和扩大开播成果。完善“行风热线”相关工作规则和程序,健全社情民意综合分析、重点投诉跟踪督办、上线情况考核通报、热线质量监听评估等工作制度,推动市、县(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使政风行风热线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扩大政风行风热线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二)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和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全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实行市县联动,深入开展群众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以下促上,以点带面,着力推进以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的“服务标准化”、“群众信得过”的部门和行业创建工作,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和监管责任,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三)扎实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暨电子监察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市级信息系统功能完善和优化,针对市级信息系统开通运行后存在的信息传输和功能不够完善的问题,加快组织开发信息传输的接口改造、系统功能完善提高和二次开发建设工作,确保市级信息系统运行平稳、安全、高效。加快推进县(市、区)级信息系统建设,认真组织做好软件开发实施工作,确保县(市、区)信息系统建设按期完成。
  (十四)切实加强纠风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升纠风工作整体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纠风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力度,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方式方法,推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和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一线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纠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特别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取得的成果,不断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纠风干部的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把纠风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充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要努力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各部门各行业要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级纠风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全年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把推动中央和省、市改革措施的落实摆在监督检查的首要位置,确保政令畅通。各级纠风部门要围绕纠风工作的重点任务、重要环节,统一组织力量进行督查。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严肃追究造成损害群众利益事故事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加强教育和震慑,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源头治理。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法制化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原则,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调研,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体制机制上的漏洞,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深化改革,切实解决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要规范行为,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暨电子监察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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