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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发[2010]51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4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全市农业资源优势,加快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进程,现就加强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客观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色优势农产品和主导产业日趋明显,品牌农业在全市农业经济总量中的比重逐步上升,品牌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对当前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竞争和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新情况,面对农业产业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的新要求,面对品牌发展和品牌消费的新趋势,我市农业品牌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农产品科技含量低、知名度低,品牌效应不强、品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影响着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品牌就是信誉、就是竞争力、就是效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着力打造知名品牌。各地、各部门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培植农业品牌、发展品牌农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推动农产品品牌战略的全面实施,不断提升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明确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科技带动、质量第一”的原则,紧紧围绕现代农业“1+4工程”(设施农业一大产业基地和林果业、肉鸭、奶业、大蒜四大产业化体系),以全面提高特色优质和传统优势农产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为目标,以农业龙头企业、流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以各种经贸洽谈会、农产品展销会和网络媒体为平台,突出重点产品,打造知名品牌,壮大优势产业,为加快农业提档升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目标任务: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农产品品牌,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每年各县(市)、贾汪区创建市级以上名牌农产品2个以上。到2012年,全市新增徐州名牌农产品30-40个,江苏名牌农产品5-8个,争取中国名牌农产品2个以上。在大米、小麦(面粉)、大蒜、设施蔬菜、食用菌、林果、肉鸭、奶牛、山羊、生猪等优势产业产品中形成多个区域性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出一批生产规模大、标准化水平高、竞争实力强的知名品牌。
  
  三、严格落实农产品品牌建设各项工作措施
  (一)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夯实农产品品牌质量基础。以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应用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广泛采用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制定优势产业主推品种目前尚无标准的地方标准,做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监管要求,结合优势农产品布局,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建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年内建成并启用市、县两级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品牌农产品主体。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是农产品品牌培育、经营的主体。着力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培育发展一批农产品流通主体,促进农产品的销售。重点培育扶持有较强生产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流通企业,围绕优势主导产业、产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引导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的培训力度,通过经常化的学习培训,提高流通主体的整体经营水平。
  (三)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提高品牌农产品影响力。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把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作为农产品品牌培育的基础性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根据国内外通行规则和市场需求,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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