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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宛政办[2010]52号
【颁布时间】 2010-04-14
【实施时间】 2010-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6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南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澄清底数。一是县(市、区)残联及其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尽快建立残疾人就业培训信息管理和服务网络,不断改善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手段,及时、准确地掌握残疾人就业培训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残疾人就业培训管理服务的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二是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残联牵头,在2010年4月15日至4月26日,对16-59周岁的残疾人实行全面普查,填写《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登记表》。各县市区要于4月26日前将普查出的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进行审核、汇总,并按要求完成《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系统》软件录入工作。
  (三)确定培训机构。市、县两级残联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业部门、扶贫部门、财政部门,将信誉好、培训质量高的培训机构确定为残疾人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农业部门确定的“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扶贫部门确定的“雨露计划”培训基地,应将残疾人纳入培训范围,开展残疾人培训。县市区务必于4月20日前将确定的培训机构报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要以乡镇为单位,依托当地各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和科技扶贫活动,随班培训或单独设班培训,积极组织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残疾人的从业能力。
  (四)开展培训。各县市区要依据残疾人的培训意愿,制定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时间表,按照残疾人培训需求,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培训。培训后,由培训机构填写《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培训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公章,经同级残联审核后,按要求逐级汇总上报到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五)检查验收,总结表彰。年底要对本年度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对在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1.南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南阳市2010年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任务分配表(略)
  附件1
  
  
南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建豫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燕军庆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宋金海市残联理事长
  成 员:
  高 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专才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朝举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珊民市扶贫办副主任
  唐圣敬市残联副理事长
  下设办公室:
  主 任:
  唐圣敬市残联副理事长
  副主任:
  林新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长
  张振军市财政局科长
  张秀峰市农业局科长
  赵俊峰市扶贫办科长
  王洪侠市残联教就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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