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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商务局、财政局,洋浦经济发展局、洋浦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87号),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正在抓紧制定《海南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做好我省2010年度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金的支持对象和条件 (一)支持对象 我省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项目为企业项目;我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为团体项目。 (二)申请企业项目的中小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海南省内办理工商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包括中央企业的子公司),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 2.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4.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5.企业正常发放职工工资,按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6.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三)申请团体项目的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组织单位应通过省商务厅审核具有组织中小企业培训资格; 2.申请的团体项目应以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我省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的; 3.参加活动的企业在10家以上(含10家),其中70%以上企业符合前款规定的中小企业申请条件; 4.申请支持的资金直接受益于参加活动的企业,以降低参加活动企业的费用和开拓市场的风险,提高企业效益; 5.项目组织单位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四)重点支持对象 1.2009年度出口同比增加200万美元或2010年度上半年出口同比增加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2.2009年度出口额达到800万美元以上或进出口额达到1500万美元以上。 3.首次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的企业。 二、资金的支持内容和重点支持项目 (一)资金支持2010年实施的十一类国际市场开拓活动 1.境外展览会:⑴境外展览会是指在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经济贸易展览会。⑵申请者: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⑶支持展位费,公共布展费(团体项目)。 2.企业管理体系认证:⑴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是指由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可通过www.cnab.org.cn进行查询)进行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及其它管理体系认证。⑵申请者:中小企业。⑶支持初次认证的认证费、认证证书换证当年的审核费用、咨询培训费。 3.产品认证:⑴产品认证是指由我国或要求认证的境外贸易往来企业所在国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产品认证合法资格的认证机构进行的各类产品认证。产品认证应视具体产品进口国的有关法律、合同或机构对认证证明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明文件发出机构的要求进行,不包括国家规定必须进行的强制性认证。⑵申请者:中小企业。⑶支持认证过程中发生的认证费用或产品检验检测费。 4.境外专利申请:⑴专利申请项目是指中小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成员国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⑵申请者:中小企业。⑶支持申请过程中发生的申请费。 5.国际市场宣传推介:⑴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是指宣传材料和宣传视频的制作,制作的宣传材料不少于2000份,宣传视频不少于3分钟,至少一种外文或外语。⑵申请者:中小企业。⑶支持翻译费和制作费。 6.电子商务:⑴电子商务活动项目指由依法注册、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并通过了iso、cmmi等相关资质认证的服务商提供的电子商务活动,包括创建企业网站、开发企业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及企业在互联网进行的网络营销活动。其中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是指开发从外贸业务单证管理、客户供应商管理、产品管理等外贸业务流程一体化的信息化管理项目;企业网络营销活动是指企业在国内、国际有影响的b to b网站进行广告宣传、商品营销等活动。⑵申请者:中小企业。⑶支持创建企业网站和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开发费用,支持网络营销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