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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发挥预防腐败制度运行的整体性、协调性、长效性作用,推动农委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现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就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载体,以积极预防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前提,以完善措施为手段,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领域,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紧密结合,以岗位职责为切入点,以清权确权和廉政风险排查、评估、防控为主线,以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思想防线、制度防线、科技防线为主要内容,积极构建“政策阳光化、权力明晰化、责任全员化、风险明示化、管理精细化、防范科技化”的防控体系。 三、实施范围 委领导班子,委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四、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 以保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为目的,围绕业务工作运行中的各个环节,着重从三个方面查找风险: 1、岗位履责风险: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受自身思想道德和外部环境等影响,可能发生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绩效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一岗双责”,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问题; 2、业务流程风险:因未能对业务工作流程各环节进行精细化分析和固化,致使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如分工不明确、流程不清晰、事项不透明、衔接不紧密、标准不统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3、规章制度风险:因未能根据社会发展变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致使制度设计陈旧滞后或执行不力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完善各项制度不及时,制度设计有漏洞或相互矛盾,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制度规定不到位,制度规定随意变通、执行走样,机制缺乏相互支撑、制约,权力运行失去有效监督等问题。 根据所在单位(处、室、站)业务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对行政管理权和业务处置权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剖析业务职能和岗位职责演化出来的权力运行轨迹,从三个层次排查岗位风险: 1、领导岗位风险。农委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查找自身在重要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2、处、室、站负责人岗位风险。根据职责定位,查找处、室、站负责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业务处置权和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3、一般岗位风险。非领导岗位和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认真查找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和职权行使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对查找出的风险点,从风险发生几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方面进行评估,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表示风险大,二级次之,三级较小。同时,根据岗位职权大小和风险点多少确定风险等级: 一级指重要风险岗位。指直接行使执纪执法、行政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岗位; 二级指中级风险岗位。指具有建议、审核、监督和执行等职责,直接行使部分上述权力的岗位; 三级指一般风险岗位。指内勤等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项目审批权,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岗位。 廉政风险的评估实行“个人找、互相查、处、室、站审、群众评、班子定”的办法。在自己查找和同事帮助查找的基础上,在处、室、站内部进行互评、查漏补缺,处、室、站负责人审核,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并认真整理、研究和吸收,最后由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对查找的风险点不全、不深、不符合岗位职责规定、超出职权范围的,风险等级划分不合理、不准确的,要责令重新查找、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