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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1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8-20
【实施时间】 201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2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切实加强对服务业行业统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向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报送服务业统计、财务资料。报送统计资料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的质量。要积极适应国民经济核算方法的改革,更加重视财务、劳动者报酬、生产税等收入指标;强化部门统计数据的内部衔接,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匹配性。
  要强化对统计人员和基层统计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要按照《统计法》的规定,依法做好部门的统计、核算和调查工作。要广泛开展统计法规、统计制度和统计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认真查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拒报统计数据的行为,确保源头数据的质量。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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