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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落实国家已出台的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设备政策。鼓励具有工程设计和总承包资质的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发生产节能环保新产品,支持骨干企业实施重点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鼓励关键技术和关键总成产品开发;本省大型节能环保工程招投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省内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承接重大中标工程项目的企业提高授信额度。 (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继续实施最严格的节能环保政策和标准,严格执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加快实施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节约替代石油、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和绿色照明等节能重点工程;加快太湖、淮河、长江流域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等国家重点治污工程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重点污染源治污改造和提标深度治理,深入推进火电脱硫治理,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价格体系,有效拉动节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 (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建立多元化的节能环保产业投融资体制,调动全社会投资节能环保产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格局。积极采用国际通行的bot等项目投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围绕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探索试行大水务运行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推行烟气脱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特许经营。新建烟气脱硫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处理设施,原则上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由专业化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行。 附件:1.重点产品 2.关键共性技术 3.科技和公共服务平台 4.任务分工 附件1: 重点产品 1.节能装备及产品 循环流化床、工业余热、生物质发电等环保型锅炉。冶金高炉煤气、石化催化重整烟气、建材窑炉尾气等余热发电或制冷成套工程化设备,吸收式热泵、低温强化换热器,高压变频调速、静态无功补偿等节电装备,半导体照明关键材料和专用芯片、大功率器件、无极灯,相变储能材料、薄膜型热反射材料、纳米透明隔热涂料等,建筑一体化设计的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等关键装备。 2.水污染防治装备 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饮用水微污染去除设备、一体化液体加药装置、格栅、气浮、曝气、刮泥、吸泥、污泥提升及脱水、水泵、风机和厌氧好氧活性污泥高效低耗污水处理专用配套系列设备,生物除藻产品、超声波除藻仪、蓝藻打捞船。 3.大气污染防治装备 可靠性、低消耗、副产品可资源化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和工业有机气体净化及资源化、国ⅴ以上排放标准汽车及国ⅳ以上机动车尾气后处理催化剂与设备,高效洁净燃烧和高效高温低阻袋式除尘器、电袋合一除尘设备及其高效清灰设备,工业油雾净化器、有机溶剂净化装置,二氧化碳捕获、分离、封装与贮存、利用装备产品。 4.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装备 垃圾分选、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焚烧及二恶英控制成套设备,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物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理等成套设备,带余热锅炉固体废弃物、废渣焚烧炉、化工废水废气焚烧炉、医院固体废弃物焚烧炉、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设备,餐厨余物(泔脚)再生动物饲料、生物柴油设备。 5.环境监测仪器 重点发展高精度、高可靠性智能化的环保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关键精密测试测量、分析仪器,高性能智能化传感器、各种在线检测、数据采集和远程终端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光学、热红外、超光谱等先进的遥感探测设备。 6.环保材料和药剂 材料:卫生填埋衬里材料,离子交换和吸附树脂,超滤、电渗析和反渗透等各种膜组件,冶金转炉煤气干法除尘布袋,与污染治理设备配套的新型填料,耐高温、耐腐蚀玻璃纤维及其膨体纱过滤布、高密度聚乙烯衬层、高效复合声学和核辐射防护材料、活性炭等。 药剂:絮凝剂、净水剂、阻垢剂、缓蚀剂、杀菌灭藻剂、清洗剂(低磷或无磷)、预膜剂、消泡剂、脱色剂、醇雾抑制剂以及氯氟烃替代品等。 附件2: 关键共性技术 1.节能:超高效节能三相稀土永磁同步电动机等高效机电节能技术,新型高效低污染制冷热泵等技术。 2.水污染防治:湖泊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及蓝藻治理与资源化,高负荷生物脱氮除磷,高盐度难降解有毒有机废水处理、重金属废水处理等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