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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2010]48号
【颁布时间】 2010-08-17
【实施时间】 2010-08-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9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接上页]
(二)“三项工程”建设进展不平衡。菏泽、临沂、德州、日照、聊城等市“三项工程”建设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一是“211工程”进展不平衡。个别学校工程进展较慢,淄博市有5处改厕治污项目没有开工,广饶县改厕治污项目比省定建议数少2处,临沂市和聊城市均有一处改厕治污项目没有完工。个别市、县(市、区)未按工程要求实施。威海市有7个项目、济宁市有10个项目只建了水冲式厕所,没有建设沼气池,不符合“211工程”试点要求。二是建设模式有待完善。有的学校在利用地热和太阳能模式供暖时,系统末端采用暖气片供暖,取暖效果不理想;部分学校采用太阳能模式取暖,但缺乏饮水、洗澡装置,使太阳能设施夏季闲置;在改厕治污项目中,有些地方沼气的利用率较低。三是部分市、县(市、区)资金拨付不及时。省里2008年下达给淄博市的改厕治污专项资金125万元,该市直到2009年底才拨付到各县(市、区)。四是部分特教学校仪器配备不到位。通过对32处特殊教育学校仪器配备抽查,有7处学校达不到基本配备标准,分别是:定陶县聋哑学校、滨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莱芜市特殊教育学校、聊城市特教中心、新泰市特殊教育学校、威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文登市特殊教育学校。
  (三)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不容忽视。聊城、临沂、菏泽、日照、淄博等市在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方面相对薄弱。有些地方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重视不够,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贯彻不及时,部分市没有制定贯彻实施意见。有些地方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认识不到位,对体育教师、卫生保健人员、体育场地、体育卫生器材配备不足。有的学校对体育课和心理健康教育重视不够,课时安排不足。17个市中有11个市小学体育教师配备不足,德州市、临沂市配备率只有66.8%和61.1%;全省共有74个县(市、区)小学体育教师配备不足,占53%。督导抽查的128所农村小学,体育教师配备率只有73%,有58所学校体育教师配备不足,体育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全省还有24个县(市、区)初中体育教师配备不足,占17%。从抽查情况看,部分学校卫生保健人员数量严重缺乏。全省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中,卫生专业人员配备率分别为28%、9.76%。已配备的卫生保健人员大部分缺乏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学校卫生工作要求。对体育教师和卫生保健教师的培训偏少,许多卫生保健教师对健康教育、流行病预防等知识了解甚少,难以承担传染病防控、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专业性强的工作任务。据各市自评统计,全省1.38万所中小学中,体育运动场地(田径场、篮排球场和乒乓球台)达不到标准的占64%,其中田径场和篮排球场达不到标准的占39%。督导抽查的194所农村中小学中,无田径场、篮排球场的分别为48所、38所,分别占抽查学校总数的25%、20%。全省农村中小学体育器材配备普遍达不到标准,所查194所学校中,一类、二类必配项目全部达标的只有19所,仅占9.8%。大部分小学使用的篮球架为成人篮球架,不适合小学生使用。从抽查情况看,寄宿制学校、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下非寄宿制学校按要求设立卫生(保健)室并配齐卫生(保健)器材的学校分别占抽查学校总数的36%、51%和41%,器材配备严重不足。抽查聊城市12所学校卫生保健设备均不达标。部分学校不能按规定开足课时,体育活动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尤其是初中高年级和高中学校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学校卫生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相当数量的学校没有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将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内容纳入健康教育计划,学生用眼卫生教育有待加强,教室照明、厕所改造、课桌椅状况距国家基本标准还有不少差距。
  
  三、整改措施和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各地要把发展职业教育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辖区内各类教育资源,加强综合性、区域性重点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校企合作和职教集团建设。有关市、县(市、区)要采取切实措施,增加中职学校招生数量,扩大在校生规模,提高职普比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严格落实政策,建立投入长效机制。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发展需要。坚决贯彻国家和省“两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投入的比例要求,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拨付程序和拨付渠道,坚决避免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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