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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0]59号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53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乱搭乱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4.加强制度建设,理顺管理机制。由市法制办牵头进一步规范城中村项目的界定,修改完善《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等文件,理顺城中村改造的管理机制,杜绝假借城中村改造之名在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同时,由市法制办组织对市规划局起草的《西安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审定,明确规划部门为集体土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主体,以此为切入口,规范集体土地建设行为。由市房管局出台政策,规范评估行为,对加建房屋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评估,杜绝加建牟利现象。上述三项工作4月底前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近期中心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尽快成立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确定负责人和联系人,报市治违办备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客观、准确、及时地跟踪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公开曝光典型违法建设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精心组织,严肃纪律。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在整治工作中,对不作为、不配合、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整治过程中要制定维护稳定工作预案,严格执法程序,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确保社会稳定。
  
  主城区以外各外围组团及阎良、临潼、航空基地、国际港务区参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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