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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加强制度建设,理顺管理机制。由市法制办牵头进一步规范城中村项目的界定,修改完善《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等文件,理顺城中村改造的管理机制,杜绝假借城中村改造之名在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同时,由市法制办组织对市规划局起草的《西安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审定,明确规划部门为集体土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主体,以此为切入口,规范集体土地建设行为。由市房管局出台政策,规范评估行为,对加建房屋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评估,杜绝加建牟利现象。上述三项工作4月底前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近期中心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尽快成立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确定负责人和联系人,报市治违办备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客观、准确、及时地跟踪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公开曝光典型违法建设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精心组织,严肃纪律。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在整治工作中,对不作为、不配合、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整治过程中要制定维护稳定工作预案,严格执法程序,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确保社会稳定。 主城区以外各外围组团及阎良、临潼、航空基地、国际港务区参照本方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