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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58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0年大物流建设工作意见

[接上页]

  3、充分协调各种运输方式,促进战略物资运输通道建设。依托东南沿海和宁波-舟山港域临港石化仓储物流设施、京杭甬大运河沿线港口物流基地、舟山煤炭中转码头、宁波--舟山港中宅煤炭码头、嘉兴港富春码头等煤炭物流设施,与相关企业合作,促进原油、矿石、煤炭、粮食等战略物资运输通道建设。
  
  (三)加快完善集疏运网络,构建物流快速通道
  
  按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确定的集疏运网络建设任务,加快实施年度建设计划,做好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内河航道建设规划、项目、资金、实施计划与物流园区规划、建设计划的对接。加快物流园区集疏运网络建设,构建物流快速通道,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四)继续培育物流龙头企业,推进产业互动,提高综合运输的组织能力
  
  1、培育发展一批物流龙头企业。着力改变交通行业物流企业“低小散”现状,突出市场主体建设。今年要在已公布的12家省交通物流龙头企业的基础上,继续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示范作用显著的大型道路、水运物流企业,特别是要选取几家有发展潜力的港口、水运物流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以带动港口物流的发展。继续扶持35个龙头企业的物流发展项目建设,争取完成投资4亿元。
  
  2、分离发展一批物流企业。支持生产制造和商贸企业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推进其主副分离,利用现有的仓储能力和库房、运输车辆等资产,组建独立的物流配送公司,或将生产物料和产品配送等服务业务从企业内部剥离,交由专业物流公司经营。
  
  3、引进移植一批物流企业。充分利用我省优越的物流发展条件,特别是港口物流条件,以及发达国家和地区服务产业加快转移的有利时机,面向境外引进一批国际著名物流企业,与央企合作发展一批骨干物流企业。
  
  4、整合提升一批物流企业。鼓励和引导现有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快递企业的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鼓励和引导物流企业通过参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提升。指导组建一批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服务水平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
  
  5、积极扶持发展先进运输组织方式。积极发展甩挂运输、滚装运输、江海直达运输、集装箱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加强交通运输与物流服务的融合,为物流一体化运作与管理提供条件。大力发展专业物流公司,在全省选取典型的物流企业进行示范建设,各市要扶持1至2家企业,开展产业联动试点示范工作。
  
  (五)加快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推广
  
  1、建成国家交通物流电子枢纽一期,管理交通物流数据交换代码、交换服务器、数据分类代码等基础数据。继续推进我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升级2个通用软件,推出10个物流管理通用或推荐软件,推广通用软件1000家,安装4个交换服务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完成投资3000万。
  
  2、积极推进物流信息平台的省际共建,扩大平台的应用和影响范围。在16个省(市、区)已签订信息平台共建协议的基础上,向全国推广通用软件和交通物流数据交换服务器,提高数据交换质量。
  
  3、扩大物流公共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范围,积极推进与浙江、宁波电子口岸、中远集装箱系统、上海外高桥物流平台等信息系统的联网;加快与中国电信集团合作,将3g技术引入物流信息平台;积极推进物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应用,制定交通物流数据交换标准,完成小件快运、普通运输业务信息交换规范以及物流公共信息系统交换规范等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六)加快推进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按照统筹城乡交通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快推动交通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强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物流的规划衔接、政策衔接、基础设施衔接和运营衔接。以交通、邮政的线网合作、站务整合、社会专业物流配送站点铺设为切入点,通过小快运件、特色配送、货运专线等农村物流组织形式,构建符合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
  
  2、进一步扩大农村物流配送试点范围,继续巩固安吉、瑞安、长兴、海宁等4个省县共建点,新建10个省县共建点。各市要开展1至2个农村物流配送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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