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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2010年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为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市政府将与各区(市)政府签定责任状,各区(市)也要与基层实施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 (二)加强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将2010年医改所需政府投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要积极调整医改资金支出结构,完善补偿办法,将建立机制与增加投入有效衔接起来。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三)强化评估考核。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进展和效果的督导评估,建立定期考核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并组织开展五项重点改革实施效果中期评估工作。 (四)正确引导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向社会宣传医改进展情况,对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及时解读和回应,调动各方参与和推进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