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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三阶段(200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场运作,专项服务。各级劳动保障、就业、工商部门对个体经营和新开办的各种企业在管理体制、生产营销、扩大发展等环节上进行指导服务。 第四阶段(2009年1月1日至1月31日):检查评比,阶段总结。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自检自查,市全民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进行阶段性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内容,健全工作机制,促进下一步工作开展。 第五阶段(2009年2月1日至2011年末):落实任务,整体推进。该阶段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安排新的工作内容。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民创业行动的顺利实施,成立全民创业领导小组。 组 长: 滕喜魁 市委书记 李显刚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武凤呈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焱春 市政府副市长 张如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楼中梁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马为先 市财政局局长 刘书祥 市人民银行行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 涛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市就业局局长 王长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炳刚 市民政局局长 孙少文 市残联理事长 许永奇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刘立峰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 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磊 市农业银行行长 刘俐唯 市招商局局长 孙国君 市经委主任 孙榕泽 市妇联主席 牟跃进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张 俊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士庆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小豪 市环保局局长 张铁民 市广电局局长 邹 刚 市地税局局长 吴传振 哈尔滨银行双鸭山分行行长 苏 君 市纠风办主任 李兴伟 市国税局局长 李晓威 市工商局局长 李鸿鹄 市总工会主席 杨荣甫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赵子和 市商务局局长 胡克文 市人事局副局长、市编委办主任 姜凤才 省农村信用社双鸭山办事处主任 高 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高志军 市卫生局局长 康元忠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韩雪海 团市委书记 潘德禄 市粮食局局长 魏建东 市农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就业局。 主 任:于 涛(兼)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民创业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切实把全民创业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立全民创业行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确保全民创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量化目标,明确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各专项创业工作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全民创业行动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谋划工作思路,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分项目、分部门、分时间量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推进重点、推进措施和工作责任。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做到月有报表、季有汇报、年终有考核,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各县(区)全民创业行动实施方案务于2008年9月25日前报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合力推进创业行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挥各方面优势,坚持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各部门、各战线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全民创业环境,对影响干扰全民创业行动的行为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四)建立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全民创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全民创业行动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通过建立和完善定期例会、检查督导、调研听证、论证评估等协调机制,发挥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统筹解决全民创业行动中遇到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促进全民创业行动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