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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0]157号
【颁布时间】 2010-08-24
【实施时间】 2010-08-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80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完善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2010年继续按照宁政发〔2008〕169号文件的要求实现主要种植业险种巨灾风险基金统筹,进一步充实巨灾风险准备金,切实增强农业保险抗风险能力。2010年,调整政府与保险公司风险责任承担比例以后,各区县上缴市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比例不变。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策性农业保险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业保险工作涉及面广、时效性高,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积极推进。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市农业保险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农业保险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区县和保险公司要密切配合,在认真做好已开展农业险种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市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动,不断深化全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二)完善业务流程
  为保证农业保险规范运作,加强承保和理赔管理工作,2010年要根据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务规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业务处理流程,特别是要进一步优化大面积灾害理赔处理流程,加强能繁母猪的承保理赔管控,严格规范,积极创新,全力破解当前实务操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网点建设
  继续加强保险服务网络建设。2010年要对全市保险站点进行全面标准化改造,通过阶段性的努力,在全市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执行有力、服务到位”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网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
  (四)做好宣传发动
  各有关部门、区县和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介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保险常识、政策措施等,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加农业保险。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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