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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实施期限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5年。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国拨经费6200万元。 五、申报管理 1. 由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负责项目实施的总体协调。 2. 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申报、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通过评审择优选择并落实优势承担单位。 六、申请资格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课题承担单位应是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任务和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的学科带头人、管理科学家以及知识结构合理,操作技术熟练,相对稳定的技术队伍;承担单位要求具有雄厚的工作基础,具备动物种群、动物屏障设施以及疾病动物模型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相关研究的条件和经验,具有相关工作基础和资源优势,发展方向与本项目一致。 2. 课题申报必须以某一课题整体研究内容为申请单元,积极 鼓励具有长期开展疾病动物模型制备、资源动物实验动物化、实验动物种质资源保存和质量检测与标准化研究工作背景的单位联合申报课题,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联合申报单位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 申报单位经费须设立单独账簿,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4. 成果查新证明须由有资质的国家或部省级查新单位出具。 (二)申请负责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止到2010年8月31日),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所有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 所有课题申请人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国家主体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等)项目,课题主要参加人员同期承担的国家主体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三项。 3.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事业单位(含研究机构)的专职管理人员参与课题研究时间低于工作时间60%的均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 经形式审查,申请单位或申请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专家评审。 七、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 申请文件编写: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 申请文件的规格要求: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 3. 申请文件构成: ⑴ 申请函 ⑵ 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⑶ 课题申报书 ⑷ 课题预算书 ⑸ 有关附件(申请单位承诺函、联合申请合作协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申请单位资格声明函、申请单位资信证明、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 4. 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及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 课题预算书须单独装订,与申报书一并提交。编制要求参照《关于2006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财函[2006]12号)(见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 6. 申请文件一式15份,正本1份,副本14份,在每份申请书上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附电子版光盘一份。 7. 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必须根据《课题申请指南》要求参与申报活动。《课题申请指南》可从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上直接下载。 8. 寄送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2010年10月10日下午16:00时整。只接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面交或邮寄的申请文件。邮寄时间以北京邮局签收日为准。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