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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96号
【颁布时间】 2010-09-03
【实施时间】 2010-09-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36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96号――关于批准对承德国光苹果、浮宫杨梅、清化粉、怀集茶秆竹、蜀锦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关于批准对承德国光苹果、浮宫杨梅、
  清化粉、怀集茶秆竹、蜀锦实施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承德国光苹果、浮宫杨梅、清化粉、怀集茶秆竹、蜀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承德国光苹果、浮宫杨梅、清化粉、怀集茶秆竹、蜀锦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承德国光苹果
  (一)保护范围。
  承德国光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河北省承德县东小白旗乡、安匠乡、刘杖子乡、新杖子乡、上板城镇、孟家院乡、下板城镇、八家乡、大营子乡、满杖子乡、上谷乡、甲山镇、石灰窑乡、六沟镇、三沟镇、仓子乡、五道河乡、岔沟乡、高寺台镇、头沟镇、岗子乡等21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承德国光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北省承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承德国光苹果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浮宫杨梅
  (一)保护范围。
  浮宫杨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福建省龙海市浮宫镇、港尾镇、白水镇、东园镇、东泗乡、海澄镇、榜山镇等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浮宫杨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龙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浮宫杨梅的法定检测机构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清化粉
  (一)保护范围。
  清化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广东省始兴县隘子镇、司前镇等2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清化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始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清化粉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怀集茶秆竹
  (一)保护范围。
  怀集茶秆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广东省怀集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怀集茶秆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怀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怀集茶秆竹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蜀锦
  (一)保护范围。
  蜀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金牛区、双流县等3个区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蜀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蜀锦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承德国光苹果、浮宫杨梅、清化粉、怀集茶秆竹、蜀锦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 承德国光苹果质量技术要求
  2. 浮宫杨梅质量技术要求
  3. 清化粉质量技术要求
  4. 怀集茶秆竹质量技术要求
  5. 蜀锦质量技术要求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附件1:
  
  
承德国光苹果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小国光。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高度300m至650m,土壤类型以褐土为主,土壤质地以沙壤土为主,土壤有机质含量≥0.8以上,土壤ph值为6.5至7.5,土层厚度80cm以上。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采用八棱海棠做砧木,从生长健壮的优良母体上采集接穗,嫁接繁殖苗木。
  2. 栽植:
  (1)栽植时间:栽植时间为4月上中旬。
  (2)栽植密度:每公顷≤840株。
  (3)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每年每公顷≥22500kg以上。
  3. 整形修剪:采用冬季修剪与夏季修剪相结合,确保树体通风透光,每公顷总枝量保留在≤120万条。
  4. 花果管理:每公顷产量≤37500kg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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