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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机制,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专任教师全员培训率达100%,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整体提升,各层次骨干教师比例明显提高。 六、建立教师交流长效机制,每年专任教师交流比例、骨干教师交流比例均不低于15% 专任教师交流比例指交流的教师与教师总数之比,骨干教师交流比例指交流的骨干教师与骨干教师总数之比。 教师交流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核心是有利于促进区域内校际之间教师队伍的均衡配置和专业发展。 七、配优配强每所学校的校长,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建立统一完善的校长选拔聘任、培养交流、考核奖惩制度,全面提高校长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所有学校的管理水平整体提高,做到校园环境优美,制度和机制健全,管理科学、民主、规范、高效。 八、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全面贯彻《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各项规定,免试入学、均衡编班、“减负”等要求全面落实。所有学校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和作业量、考试评价等符合规定,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没有对学校、教师下达升学指标和以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奖惩等现象。 九、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理事会制度 推进依法治校,逐步建立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支持学校依法办学、主动发展,形成学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营造有利于按照教育规律办学的良好环境。 完善中小学理事会制度,充分发挥理事会功能,引导社区代表、家长及其他有关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十、学生受教育机会均等,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 确保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100%,巩固率、完成率达到99%以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以上,外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得到良好保障。 调整完善学区设置,有效控制过度“择校”。从2010年起,少数公办热点学校的择校生人数不超过该校新生人数的25%并逐年递减,其他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在2009年基础上逐步递减。到2012年,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 十一、教育质量优质均衡,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科学合理 全面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发展。每所学校学生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优秀率分别达到90%和10%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 建立义务教育质量保障监测体系,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科学评估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十二、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整体提高,校校共享数字化优质教育资源 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达标,做到网络、资源、服务对象全覆盖。“班班通”和数字化校园比例不断提高。校园网络支持教学、管理功能完善,资源丰富,数字化优质教育资源校校共享。 十三、建立鼓励学校特色发展机制,特色办学成效显著 建立支持和鼓励学校科研兴校、特色发展的制度机制,推动“一校一品”建设和学校文化建设,树立特色鲜明的办学理念。一批学校在德育、科学教育、艺术教育、体育、社会实践等方面逐渐形成特色,不断提升办学品位。 十四、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标准在省内领先 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公办学校的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师训经费、校舍维修经费等由县(市、区)政府统一保障,教育经费拨付标准在省内领先。对农村学校、办学点、学生人数较少的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实行投入倾斜,保证其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按省市标准实行资助。 十五、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涉校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校园周边无污染、无不健康和不安定因素等。校园周边污染、不健康、不安定因素包括:进行有污染环境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和学生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依傍学校围墙搭建建筑物的;在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网吧的;在学校门前及其两侧5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的;设置影响学生安全和正常通行的设施设备的;依法应当禁止和查处的其他情形。 十六、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到90% 分别进行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管理、实施素质教育、教育质量、校园安全、校园环境、教师教书育人以及学校开放办学等方面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