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发[2010]86号
【颁布时间】 2010-09-09
【实施时间】 2010-09-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1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9号)精神,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繁荣发展我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重要意义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是整个文化工作的重要方面。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努力实现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有5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常住人口67万,占全省总人口的0.73%。少数民族人口过5万人的设区市6个,过万人的县(市、区)24个,民族乡(镇)4个,过千人的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道办)125个。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民族工作健康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少数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乡(镇)、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道办)、民族村(居)等民族聚居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少数民族文化队伍健康成长,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但是,当前我省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总体上还相对滞后,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和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加快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机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我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
  二、明确繁荣发展我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不断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类型多样的少数民族文化基地、群众社团,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发展壮大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以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建设与全省文化建设、与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建设、与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建设协调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为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相适应,与全省文化建设规划目标相协调,到2015年,民族聚居地区文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备,覆盖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少数民族群众读书看报难、开展文化活动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基地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创作并推出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文化艺术精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取得突破,科学有效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服务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三、推进我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我省民族聚居地区综合文化站(室、中心)、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建设,切实保障所需财力和物力。在安排文化发展相关经费、实施各项重大文化工程时,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倾斜和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实施少数民族文化建设项目。加快民族聚居地区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2010年每个民族乡(镇)、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道办)建成一处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综合文化站,民族村有文化活动大院,少数民族社区有文化中心。全面实现民族聚居地区广播电视村村通,到2015年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快民族村电影数字化放映进程,2010年实现全省每个民族行政村(居)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农家书屋建设,到2012年覆盖所有民族村。进一步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2010年完成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道办)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站点改造提升,50%以上的民族村(居)服务点成为规范化站点。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