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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林水局拟订的《关于加强钱塘江防潮安全长效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钱塘江防潮安全长效管理的意见 (市林水局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我市自2007 年全面开展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迄今未发生一起因潮水引发的群死群伤事件,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沿江开发、旅游观光、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化,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工作凸显出一些现实问题和客观不足,对防潮保安、应急施救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并加强钱塘江防潮安全长效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着力提升防潮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抢险综合能力,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生活品质之城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基层防潮安全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体制、完善机制、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建立健全防潮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保障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宣传、监管、预防和应急施救手段,改善设施装备,全面提高我市防潮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杜绝因潮水引发的群死群伤责任事故。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钱塘江防潮安全长效管理工作由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分级考核;各级政府和成员单位根据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确立沿江街道(乡镇)在防潮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按照以区为单位、街道(乡镇)为基础的属地负责制要求,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形成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联动的长效管理新体系。 (二)综合协调、注重长效。加大对防潮硬件设施投入,提升巡防队伍整体素养;探索防潮保安与市民群众休闲、亲水需求的结合,注重防潮安全宣传、防护、警示设施与沿江整体景观的协调,形成软硬件配套、部门协作、优势整合的长效管理新格局。 (三)职责明晰、分级负责。进一步明确沿江各区防潮安全管理部门、街道(乡镇)防潮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完善管理体系,建立绩效考评、奖惩分明、措施到位的长效管理新机制。 (四)预防为主、共创共建。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增强公众的防潮安全意识;注重教育培训,提升管理水平,维护政府形象,不断提高公众对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工作的认知度、支持率和满意度,营造公众积极参与、广泛监督、共创共建的长效管理新氛围。 四、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指导以防潮安全为主题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市应急办:督促、指导防潮应急预案的落实,做好钱塘江防潮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林水局:负责牵头落实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及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潮办”)的日常工作;及时准确提供钱塘江潮汐、水文预报。 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委办):负责指导钱塘江沿江各区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沿线造船厂、沙场、码头等工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并督促做好对沿江生产经营单位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防潮安全基础知识教育;指导市建委、旅委等部门做好对沿江施工单位、旅游景点、旅游团队的观潮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和游客的防潮安全意识;参与防潮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 市公安局:负责钱塘江水上治安管理,做好防潮安全水上日常巡查及突发事件后的搜救、打捞、警戒、维稳、人员疏散和交通疏导等工作;负责观潮节等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和安全监管,做好对潮前潮后各1小时内不服从预警劝导人员的强制救助上岸工作;严厉打击盗窃、抢劫防潮安全物资和破坏防潮安全设施的各类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