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
【发文字号】 国茧协办2010年第1号
【颁布时间】 2010-09-29
【实施时间】 2010-09-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9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关于投放国家储备厂丝的公告


  针对目前茧丝市场行情,为缓解行业用丝需求,推动茧丝绸行业平稳发展,国家茧丝办决定对部分国家储备厂丝以公开竞购方式进行投放。投放分为资格审核和竞购两阶段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放基本情况
  (一)投放方: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二)投放代理公司: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三)投放的品种、数量、品质
  1、投放品种为国家储备b类白厂丝;
  2、投放总量约600吨;
  3、投放的厂丝为2006年、2007年入库,附有原始商检证书,不再重新进行检验。仓库地点为江苏吴江和浙江湖州。
  (四)投放方式
  1、本次投放共设50个包,每个包为一个独立的竞购单元;
  2、每一个包数量为20批(约为12吨);
  3、每个企业最高竞购数量为5个包(约60吨);
  4、投放方将在价格开启当日,对50个包进行随机编号,并在价格开启日公布各包的内容。
  二、合格竞购方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直接从事丝绸生产、加工,具有真丝织造或真丝针织或真丝打线或真丝染色等生产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和良好的信誉、产品和品牌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及影响力,有相应资金实力;
  (四)企业资信情况良好;
  (五)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
  三、资格审核报名方式和文件
  潜在竞购方填写《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0年7月1日后由开户银行出具的有关潜在竞购方能力和信誉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于2010年10月13日前提交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申报材料使用a4规格纸张、一式二份。
  四、资格审核程序
  (一)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对潜在竞购方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并将本省(区、市)的《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资格审核表》于2010年10月15日前报国家茧丝办汇总;
  (二)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潜在竞购方,国家茧丝办于2010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在商务部市场运行司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国家茧丝办提交经有关部门审核的相关证据,国家茧丝办将据实处理。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企业为入围企业,进入竞购阶段。
  五、竞购报价及递交
  (一)竞购方应按照《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见附件2)的格式填报相关内容;
  (二)竞购报价为拟投放储备厂丝承储仓库地的交货价格(含税);
  (三)同一法人企业只能提交一份《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否则视为无效;
  (四)竞购方应将《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正本一份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字样及竞购方名称、地址、邮编,以便将迟交的文件原封退回;递交起始日为10月21日;
  (五)邮寄递交《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竞购方应采用特快专递于2010年10月26日前寄至: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10室,邮政编码:100055,电话:010-63348466,联系人:孙燕;
  竞购方亲自递交《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竞购方应于2010年10月27日10:00前送至前款地址;
  (六)禁止恶意串通竞购报价及以明显不合理价格竞购等行为。对严重扰乱投放秩序的企业或人员,取消其今后参与国家储备厂丝交易的资格。
  六、竞购保证金
  (一)竞购方应于2010年10月25日16:00前将竞购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人民币)汇至中经实业开发公司设立的以下专户:
  单位名称:中经实业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
  账号:81201560064140750000
  (二)凡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在银行进账单中未显示已交存竞购保证金的,视为无效竞购,并予以拒绝;
  (三)竞购成功企业缴纳的竞购保证金,中经实业开发公司根据国家茧丝办发出的《竞购成功通知书》全部转为货款;
  (四)竞购未成功企业缴纳的保证金,中经实业开发公司于2010年11月3日前原额退还竞购方;
  (五)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竞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1、竞购方在接到《竞购成功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未与中经实业开发公司签订《国家储备厂丝购销合同》;
  2、竞购方在签订《国家储备厂丝购销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货款(竞购报价×实际成交数量-保证金)汇到中经实业开发公司设立的专户。
  七、价格开启及价格评审
  (一)价格开启时间:2010年10月27日上午10:00;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