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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请于2010年10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由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汇总报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审核。 (二)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申报材料和名单进行审核,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提出推荐名单(连同申报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已通过特许或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和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四)各单位应优先推荐具备申报条件,并在我市一线从事工业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联系方式: (一)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改造发展处,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049室,联系人:黄韦华,电话:82002023,传真:82001340,邮箱:huangwh@szsitic.gov.cn。 (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12室,联系人:徐其转,电话:82107869,传真:82001749,邮箱:xuqz@opic.sz.gov.cn。 (三)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11栋5楼,联系人:刘芳、刘雨琦,电话:82824092、82823269-17,手机:13510914722、15013550910传真:82824083,邮箱:sarah.liu@szida.org。 附件: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二o一o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推荐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名称: 申报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申报时间: 年 月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填写注意事项 1.本申报表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内容由申报人用钢笔或毛笔以正楷字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要求客观真实、字迹工整清晰。由于字迹潦草、难以认清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照片”贴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专业学历”栏中应填写符合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学历,未获学位的,不应自行填写学位。 4.“累计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年限”系指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后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本办法下发之日前,按满周年累计计算。 5.“取得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时间”中,如按考核认定申报条件(三)申报的可不填此栏。 6. “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主要经历”中,应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不同分别填写。其中:“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应明确填写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名称和性质。 7.“完成工业设计专业工作主要工程项目业绩”中,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每页均应加盖单位章。对其中各栏目按下列要求填写: “本人起何作用”应填写总技术或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主要参加人。 “完成情况”应填写“在设计”或“已设计完成”。 “获何奖励”应对应高级工业设计师考核认定条件中的业绩成果和学术水平填写。本人不在规定的获奖名单之内,不得填写该奖项。 8. 在本申报表中,凡项目有“”的,均分别由个人或单位在所同意的相应项目“”内打“√”。 基 本 情 况
从事工业设计专业工作主要经历
完成工业设计专业主要项目业绩 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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