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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违法所得的倍数实施处罚的,处罚幅度1----5倍的,1-----2倍属于下档,3倍属于中档,4----5倍属于上档;处罚幅度5----10倍的,5-----6倍属于下档,7-----8倍属于中档,9-----10倍属于上档。处有期徒刑的,3年以下属于下档,3-----7年属于中档,7年以上属于上档。责令停产停业属于中档,吊销卫生许可证件属于上档。 附表2 2010年浙江省卫生监督执法十大案件推荐表
案件承办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一案一表,若有续页,可按本表格式自行打印填写。 附件2 宁波市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表彰在全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根据《2010年浙江省卫生监督执法卫生监督“十佳办案能手”评选活动方案》(浙卫监函[2010]字第13号)要求,组织在全市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为更好地开展此项活动,特制定本评比活动方案。 一、评选对象 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办案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行政,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二)熟练掌握卫生相关法律,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综合业务素质优秀。 (三)2007年10月1日-2010年9月30日承办案件数量每年达到20件以上,无行政败诉或被复议撤销的案件。 (四)案件质量优秀,在当地政府法制机构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案件评比中获奖。 三、评选方法 (一)评选数量: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应严格按照上述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推荐1-2名办案能手参加评选; (二)专家组成:各地推荐参加评比工作的专家1名,组成本次评比专家组; (四)评比:专家按照办案能力、理论考试、案件质量三项分别以百分制记分,并分别按照3 0%、40%、3 0%计入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果入选的最末一名出现相同分数时,由专家进行投票决定。 (五)选送和表彰:评选出前 10名作为宁波市卫生行政处罚办案能手,由市卫生局发文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前4名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参加2010年浙江省卫生监督执法卫生监督“十佳办案能手”评选活动。 四、评查时间、地点安排 初步定于11月上旬组织专家召开全市卫生行政处罚办案能手的评比会议。会议通知另发。 各地推荐参加评比专家名单和初评对象材料于10月20日前推荐上报市卫生监督所法制与稽查监督科;每人附所在单位的推荐材料及本人主办案件一览表及原始档案一份。 五、评查要求 (一)办案能手的单位推荐材料应包括个人工作经历、典型事迹介绍,单位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的行政公章(见附表1);办案能手候选人主办案件一览表应详细列明三年内所办案件的案由、文号及是否属于大、要案;是否获得省、市表彰等内容(见附表2);推荐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字体为四号字,单倍行距。 (二)办案能力认定注重案件数量与质量的结合,每办理1个公共场所案件得1分;每办理l个食品案件得1.2分;每办理1个医疗案件得1.5分;每办理1个职业卫生案件得2分;每办理1个其他类案件得1.3分。若案件属于大、要案的;则加倍得分; 若案件曾经获得省卫生厅、市卫生局表彰的,一等奖案件再分别加5分和3分、二等奖案件再加4分和2分、三等奖案件再加3分和1分;总计得分为该候选人的办案能力。 (三)被推荐为办案能手的候选人员须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主要包括卫生相关法律知识及执法实务,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案件质量评分参照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执行。 工作联系:宁波市卫生监督所法制与稽查监督科 电话(传真):87368240 e-mail:zhangnj@nbwsjd.gov.cn 附表:1、2010年宁波市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2、2010年宁波市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能手”候选人主办案件一览表 附件1 2010年宁波市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 宁波市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能手”候选人主办案件一览表 单位(盖章): 候选人姓名:
注:所填报案件为候选人2007年10月1日-2010年9月30日期间办结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