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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甬卫办法规[2010]99号
【颁布时间】 2010-10-09
【实施时间】 2010-10-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8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行政处罚优秀案例、卫生监督执法重大案件和办案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内容

分值

计分标准

得分

案件质量

25

1、案件主体错误的,扣100分。主体表达有瑕疵的,扣10分;

2、违法事实认定错误的,扣100分。基本事实清楚但执法文书对违法事实的描述不够清楚,尚未影响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的,扣5分;影响案件正确处理的,扣15分;

3、主要证据不足,不能证明当事人有违法事实作出处罚的,扣100分。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形不成证据链的,扣10分。

4、法律适用错误的,扣100分。引用依据内容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扣5分;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扣100分。超过法定时限或者该审批而没有审批等情形的,扣5分。

 

难易程度

25

1、案件办理难度很大的,给予18----25分;

2、案件办法难度较大的,给予11----17分;

3、案件办法难道一般的,给予1------10分。

 

典型性

25

1、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的,给予10分;

2、开创我省监督执法新领域的,给予10分;

3、对卫生监督管理有指导作用的,给予5分。

 

处罚力度

25

1、罚种适用正确,自由载量适当,给予5分;

2、罚没款或者没收物品价值在5万元以上不足15万元的(下档),给予1----5分;15万元以上不足30万元的(中档),给予6----10分;30万元以上的(上档),给予11-----15分;

3、处罚已执行的,给予5分。

 


  注:以违法所得的倍数实施处罚的,处罚幅度1----5倍的,1-----2倍属于下档,3倍属于中档,4----5倍属于上档;处罚幅度5----10倍的,5-----6倍属于下档,7-----8倍属于中档,9-----10倍属于上档。处有期徒刑的,3年以下属于下档,3-----7年属于中档,7年以上属于上档。责令停产停业属于中档,吊销卫生许可证件属于上档。
  附表2
  2010年浙江省卫生监督执法十大案件推荐表
  
  

案由:

案件承办单位:

案件推荐单位:

案 情 介 绍

行政处罚(或刑事判决)内容:

复议或诉讼情况:

执行情况:

推荐理由:

 

  案件承办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一案一表,若有续页,可按本表格式自行打印填写。
  附件2
  
  
宁波市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表彰在全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根据《2010年浙江省卫生监督执法卫生监督“十佳办案能手”评选活动方案》(浙卫监函[2010]字第13号)要求,组织在全市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为更好地开展此项活动,特制定本评比活动方案。
  一、评选对象
  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办案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行政,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二)熟练掌握卫生相关法律,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综合业务素质优秀。
  (三)2007年10月1日-2010年9月30日承办案件数量每年达到20件以上,无行政败诉或被复议撤销的案件。
  (四)案件质量优秀,在当地政府法制机构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案件评比中获奖。
  三、评选方法
  (一)评选数量: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应严格按照上述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推荐1-2名办案能手参加评选;
  (二)专家组成:各地推荐参加评比工作的专家1名,组成本次评比专家组;
  (四)评比:专家按照办案能力、理论考试、案件质量三项分别以百分制记分,并分别按照3 0%、40%、3 0%计入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果入选的最末一名出现相同分数时,由专家进行投票决定。
  (五)选送和表彰:评选出前 10名作为宁波市卫生行政处罚办案能手,由市卫生局发文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前4名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参加2010年浙江省卫生监督执法卫生监督“十佳办案能手”评选活动。
  四、评查时间、地点安排
  初步定于11月上旬组织专家召开全市卫生行政处罚办案能手的评比会议。会议通知另发。
  各地推荐参加评比专家名单和初评对象材料于10月20日前推荐上报市卫生监督所法制与稽查监督科;每人附所在单位的推荐材料及本人主办案件一览表及原始档案一份。
  五、评查要求
  (一)办案能手的单位推荐材料应包括个人工作经历、典型事迹介绍,单位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的行政公章(见附表1);办案能手候选人主办案件一览表应详细列明三年内所办案件的案由、文号及是否属于大、要案;是否获得省、市表彰等内容(见附表2);推荐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字体为四号字,单倍行距。
  (二)办案能力认定注重案件数量与质量的结合,每办理1个公共场所案件得1分;每办理l个食品案件得1.2分;每办理1个医疗案件得1.5分;每办理1个职业卫生案件得2分;每办理1个其他类案件得1.3分。若案件属于大、要案的;则加倍得分; 若案件曾经获得省卫生厅、市卫生局表彰的,一等奖案件再分别加5分和3分、二等奖案件再加4分和2分、三等奖案件再加3分和1分;总计得分为该候选人的办案能力。
  (三)被推荐为办案能手的候选人员须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主要包括卫生相关法律知识及执法实务,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案件质量评分参照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执行。
  工作联系:宁波市卫生监督所法制与稽查监督科
  电话(传真):87368240
  e-mail:zhangnj@nbwsjd.gov.cn
  附表:1、2010年宁波市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2、2010年宁波市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能手”候选人主办案件一览表
  附件1
  2010年宁波市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

 

工作岗位

 

工作经历

 

 

 

 

 

 

 

 

单 位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卫生 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宁波市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能手”候选人主办案件一览表
  单位(盖章):  候选人姓名: 
  
  

序号

案由

文号

是否属于大、要案

是否获得省卫生厅表彰(名次)

是否获得市卫生局表彰(名次)

 

 

 

 

 

 

 

 

 

 

 

 

 

 

 

 

 

 

 

 

 

 

 

 

 

 

 

 

 

 

 

 

 

 

 

 

 

 

 

 

 

 

 

 

 

 

 

 

 

 

 

 

 

 

 

 

 

 

 

 

 

 

 

 

 

 

 

 

 

 

 

 

 

 

 

 

 

 


  注:所填报案件为候选人2007年10月1日-2010年9月30日期间办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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