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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10-10-10
【实施时间】 2010-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5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出门就上班”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四)实行“日解决”报送制度。为进一步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把当日、当时可以解决或通过电话直接联系责任单位解决的问题,由发现问题人填报“日解决”表或通过96766热线向市局“出门就上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五)实行台账销号制度。各责任单位和区局对一周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进行登记,实行台账管理,对其中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要承包,解决一项,销掉一项,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近期,相关责任单位和区局要对前段市局下达的问题按解决情况重新进行梳理,对已解决又反弹的问题要从治本上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不再反弹;对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拿出解决的具体安排和最后完成时限。
  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到位
  为确保有碍城市观瞻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实现城市建设管理的制度化、常态化和精细化,重点从5个方面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一)市领导、局主要领导批示督办。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和各区局收到批示件后,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全程跟踪问题的解决情况,并在处理意见上签字盖章后上报。
  (二)局重点工作推进组督办。由市局级领导带队包区的7个重点工作推进组,每半个月到对口区进行一次“出门就上班”工作的专项督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局行业管理业务处室督办。局市政处、园林处、市容处、环境处和市环卫处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行业管理职责,结合日常工作,指导各区局和局属单位解决问题和督办落实结果。
  (四)局监管队伍督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园林绿化监管中心、市容景观设施管理中心和市环卫处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负责督办本行业“出门就上班”工作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
  (五)重点难点区域督办。视情邀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新闻媒体对解决问题不力的区局进行重点督查。
  市局“出门就上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按时限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逐个督导检查,全程跟踪,直至问题解决。
  五、完善考核方式,努力将“出门就上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与城市建设管理综合考评相结合。将“出门就上班”工作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列入市局对区局“形象杯”、“平安杯”、“靓丽杯”、“玫瑰杯”考核评价,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权重比例占10%),并将各区局问题的解决情况与年终城市建设管理“以奖代拨”资金挂钩,奖优罚劣。
  (二)与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相结合。把“出门就上班”工作情况纳入市局向市政府绩效考评报告,同时将这项工作纳入市局对各区局和局属单位评价当中。
  (三)与公务员和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将市局机关、局属单位干部参与情况与公务员和干部考核、晋级、评优挂钩,“出门就上班”考核权重由原来的20%增加到30%。
  市局“出门就上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今年10月末、年末组织两次考核,以后采取季考评方式进行排名通报。将继续深化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方式,近期将专门组织力量,进一步提升完善并出台新的“出门就上班”工作流程,努力将我市的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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