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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杭卫发[2010]252号
【颁布时间】 2010-10-14
【实施时间】 2010-10-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0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杭州市第五批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2、实践要求:在本单位独立临床实践时间,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
  3、实践形式:本单位独立临床(实地)实践:反复实践指导老师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与发展,提高自己的临床诊疗水平和临床疗效或中药技能。
  4、考核指标:单位考勤记录显示独立临床实践的时间达到规定要求。
  (四)理论学习
  1、学习目的:通过以精读古典医籍为主的理论学习,拓展继承人的知识领域,加深对中医理论的理解,培育深厚的传统文化基础,提高中医理论水平,提高运用中医理论进行辨证论治的水平,提升继承、整理和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能力。
  2、学习要求:以学习古典医籍为主要内容。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指导老师指导下选定学习书目,制定学习计划。3年继承学习期间,要求学习医古文,精读四大经典(《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一部与学员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著作。
  3、学习形式:采用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
  (1)学员在老师指导下,深入学习钻研,领悟和发掘古典文献精华,做好读书笔记,写出学习体会。
  (2)集中学习包括参加名中医经验讲习班、继续教育班、继承成果报告会等学习。
  4、考核指标
  (1)提交一篇2000字以上的、较高质量的学习经典的读书报告作为理论学习的考核成绩。
  (2)参加集中学习或交流会议,出勤合格。
  附件3
  杭州市第五批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名单
  
  

姓 名

单位

从 事 专 业

刘云霞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中医内科(肿瘤)

傅志泉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中医内科(消化)

丁彩飞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中医妇科

金亚蓓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中医针灸

李凫坚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中西医结合内科

过建春

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中医内科(肝病)

丁 瑛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中医内科(情志性疾病)

汪明德

杭州市中医院

中医妇科、男科

冯伟民

杭州市中医院

中医针灸

鲁 盈

杭州市中医院

中医内科(肾内科)

章 勤

杭州市中医院

中医妇科

董 陆

杭州市中医院

中医妇科

黄金城

杭州市中医院

中医儿科

崔 林

杭州市中医院

中医妇科

詹 强

杭州市中医院

中医推拿

葛小平

杭州市上城区中医院

中医儿科

朱月伟

下城区长庆潮鸣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中医针灸、传统铺灸

毛小华

西湖区古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西医结合内科

刘英斌

拱墅区中医院

中医外科、老年病

周志华

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

中医针灸

吴晋兰

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

中医内科(脾胃病)

全仁夫

萧山区中医院

中医骨伤科

金 杰

萧山区中医骨伤科医院

中医骨伤科

杨江升

富阳市人民医院

中医内科

章祖林

富阳市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孟 春

富阳市中医骨伤医院

中医骨伤科

王国平

富阳市中医骨伤医院

中医骨伤科

许 振

桐庐县中医院

中医妇科

许卫玉

临安市中医院

中医内科

张尊祥

南京军区杭州疗养院

中医骨伤科、老年病


  附件4
  杭州市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
  
  

姓名

 

性别

 

从事

专业

 

出生

年月

 

职称

 

任职

年限

 

专业

特长

 

毕业

院校

 

学历

 

手机

 

工作

单位

 

邮编

 

单位

电话

 

家庭

地址

 

邮编

 

宅电

 
 

本人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管理科室

 

区、县(市)卫生局管理科室

 

单位意见:

 

(盖章)

区、县(市)卫生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杭州市卫生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注:本人意见:应明确提出作为哪位继承人的指导老师,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附件5
  杭州市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从事

专业

 

出生

年月

 

毕业

院校

 

学历

 

专业

特长

 

工作

单位

 

邮编

 

单位

电话

 

职称

 

任职

年限

 

宅电

 

手机

 

本人中医

简历

 

 
 

本人

意见

 

 

 

签名

单位管理科室

 

区、县(市)卫生局管理科室

 

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区、县(市)卫生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卫生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注:本人意见:应明确提出作为哪位指导老师的继承人,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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